醫院工程承建商假日違規進行工程造成噪音滋擾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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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利沙伯醫院建築工程承建商及其分判商在假日進行工程,發出噪音造成滋擾,今日(十月二十六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噪音管制條例》,共被判罰款60,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今年四月接獲市民投訴油麻地伊利沙伯醫院內有建築工程在假日進行,環保署人員遂於周日突擊巡查該醫院內一個建築地盤,發現工人正使用電動打磨機進行建築工程。由於工程地點距離醫院D座大樓只有約20米,發出的噪音影響使用醫院服務的人士。地盤承建商及其分判商亦無持有相關的建築噪音許可證。環保署經蒐證後,按《噪音管制條例》檢控有關工程的總承建商及其分判商。

  根據《噪音管制條例》,任何人士於限制時間(即平日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或公眾假日的任何時段)內使用機動設備進行建築工程,或在指定範圍內施行訂明建築工序(如處理瓦礫或敲擊等),必須事先向環保署申領建築噪音許可證,經評估符合法定噪音水平及獲發建築噪音許可證後,按規定進行建築工程。違反法例規定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經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則可處罰款二十萬元。

  發言人提醒建築業界必須妥善管理及安排建築工程,不可在限制時段內使用機動設備進行工程或在指定範圍內施行訂明建築工序。即使已申領有效的建築噪音許可證,亦須嚴格遵守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工程,並採取各可行的噪音緩解措施,包括在工地加設圍板、隔音屏障等,盡量減低噪音對附近市民的影響。



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