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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支援本地回收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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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廖長江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國家持續推進生態文明,於今年七月發布《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訂明會在二○一七年年底前,全面禁止進口環境危害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固體廢物,並在二○一九年年底前,逐步停止進口國內資源可以替代的固體廢物。據報,內地已向世界貿易組織提出今年年底開始不再接收24類由外國進口的廢物。一向甚為倚賴內地市場的本港回收業勢將首當其衝,社會上亦有聲音擔心若本港的回收物未能出口到內地,會令本港飽受壓力的堆填區雪上加霜,甚至出現「垃圾圍城」的亂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環境局局長曾表示,有關事件對本港有危有機,要抓緊這機遇轉危為機,當局所指的「危」與「機」的詳情為何,以及當局有何應對措施;

(二)當局表示將培育和支援環保再造產品工業,從而更有效益地處理本地產生的回收物料,亦會逐步加大本地自己可以處理的回收物料,有關構想的詳情為何;早前當局提及會協助本港業界將本港的回收廢膠於本地循環再造成為垃圾徵費新制度下須大量使用的可降解膠袋外,有否擬訂其他可達致該政策目標的具體計劃;有否訂下本地再造業吸納本港產生廢物的百分比,以及藉此壯大本港環保產業的目標;若有,詳情為何;若沒有,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同時就本港從外地進口及轉口的垃圾(俗稱「洋垃圾」)擬訂新的政策及措施;若會,詳情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本地回收業在香港整體廢物管理系統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回收業一直隨着社會發展逐步轉型,而政府亦致力從多方位支援業界提高作業能力和效率,增加產業價值,從而讓本地回收物料有更穩定和多元化的出路,減少堆填需要。

(一)按內地在二○一七年七月十八日發布的《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方案》),明年初內地會開始逐步針對進口回收物實施更嚴格的標準,這對香港的廢紙及廢塑膠回收業帶來較大影響。然而,政府會從多方面協助業界加強適應內地的新政策,務求將新政策帶來的改變轉化為本地回收業發展的新機遇。

  政府為支持回收業發展的主要措施載於附件,當中包括行政長官在今年《施政報告》中提及有關加強推動源頭減廢及乾淨回收的新措施。例如,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將新增外展隊及啟動新一輪乾淨回收宣傳及教育工作,以提升回收物的可回收程度和回收再造價值。環保署亦會加強與非政府組織及持份者合作,積極支援社區回收價值較低的可回收物,並推行中央收集廢膠樽計劃,以提升處理相關回收物料的成本效益。另一方面,回收基金近月推出新的資助計劃,鼓勵業界將回收物料加工以符合內地新的進口要求。環保署和回收基金諮詢委員會會繼續與回收業界保持聯繫及研究推出更多措施,以支援回收業界升級轉型。此外,政府將推出的廢物管理政策,例如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亦會為回收產業提供更多可回收物料,為業界帶來新的機遇,提供新的綠色商機。

(二)我們會研究培育本地環保再造工業的可行性,從而為本地產生的回收物料尋求更具效益及多元化的出路,和減少依賴以出口處理回收物料。我們正審視如何利用環保園的土地及配套設施,支援有關再造工業的發展。由於廢紙量佔各類本地回收物最多,目前來說,發展本地廢紙的回收再造業將獲優先考慮。

  至於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下的指定垃圾袋,預計將含有50%回收物料。為增加本地塑膠回收的渠道,我們會積極研究使用本地回收廢膠作為指定垃圾袋的部分原材料,並計劃要求製造商盡量在本地生產指定垃圾袋,以支援本地回收工業的發展。

  我們會鼓勵本地回收再造業加強吸納本地產生的回收物料,但未有計劃就相關數量訂立指標。

(三)根據《廢物處置條例》,現時香港准許進出口可回收的無害廢料作回收用途。然而任何進口廢物,包括外地的生活垃圾(俗稱「洋垃圾」),在本港棄置均屬違法。環保署聯同香港海關,一向按風險評估監察和抽查進口回收物料的貨櫃。環保署就所有抽檢的貨櫃要求進口商提供資料,以核實回收物料是否進口至本地設施作循環再造,或是再轉口至外地。對於進口到本地設施循環再造的回收物料,環保署會跟進抽查相關的設施。對於轉口貨櫃,環保署會監察貨櫃的動向,直至它們離開香港為止,確保沒有進口的回收物料在港滯留或棄置。當發現違規回收物料進口貨櫃,環保署會即時將違規貨櫃退回來源地及通知相關的外地執法部門以作跟進,亦會對違法進口商提出檢控。我們會不時檢視現行措施和做法,以便適時加強或作出優化,例如在稍後實施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時,我們會就進口電器廢物引入許可證管制,只會在信納有關電器廢物會獲本地持有相關處置牌照設施妥善處置的情況下,才發出進口許可證。我們亦會在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下,引入類似的管制。
 
2017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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