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二題:為修讀香港自資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提供免入息審查資助計劃
********************************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建源議員的提問和教育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由本學年起推行為修讀香港自資學士學位課程學生提供的免入息審查資助計劃(資助計劃)。由15間自資專上院校開辦的指明全日制經本地評審本地及非本地自資學士學位及銜接學位課程屬該計劃下的合資格課程。修讀自資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考獲中國語文和英國語文第三級或以上,以及數學必修部分及通識教育科第二級或以上的成績(「3322」成績),而修讀自資銜接學位課程的學生則須具備副學位資歷,方合資格獲得每年三萬元的免入息審查資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本學年正修讀合資格課程的學生當中,不合資格申請資助的人數及百分比,並按他們就讀的院校和年級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二)第(一)項提及的不合資格學生當中,正修讀自資學士學位課程並因(i)不具備「3322」成績和(ii)其他原因而不合資格申請資助的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以及正修讀自資銜接學位課程並因(iii)不具備副學位學歷和(iv)其他原因而不合資格申請資助的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屬情況(i)的學生當中,憑(v)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成績和(vi)副學位學歷獲取錄的人數及百分比分別為何;按該等學生就讀的院校和年級以表列出分項數字;

(三)入讀合資格課程時不具備「3322」成績但在修讀有關課程期間重考文憑試相關科目後,憑不同年度的文憑試成績合計具備「3322」成績的學生,在餘下的學年是否合資格獲得資助;

(四)鑑於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資助院校開辦的自資學士學位課程不屬合資格課程,而在上學年或之前已入讀該等課程的學生報讀該等課程時,沒有預料到政府會推行一項剔除該等課程的資助計劃,政府有否研究把該等學生拒於資助計劃外有否違反公平原則;若有研究而結果為否,理據為何;及

(五)鑑於教育局局長較早前表示,在即將進行的自資專上院校角色和定位檢討得出結果前,不適宜把教資會資助院校的自資部門納入資助計劃,但政府不排除日後可能這樣做,該項檢討預計何時完成?

答覆:

主席:

  行政長官今年七月五日公布了多項支持優質教育的優先措施,其中之一是由二○一七/一八學年起向修讀香港合資格院校開辦的全日制經本地評審本地及非本地自資學士學位(包括銜接學位)課程的合資格學生(不包括已入讀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資助學位的學生),提供每年三萬元的免入息審查資助(資助計劃)。資助只適用於符合以下資格的香港學生:

(i)如報讀合資格的自資學士學位課程,須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考獲「3322」的成績;或

(ii)如報讀合資格的自資銜接學位課程,須具有副學位資歷(即修畢相關的副學位課程)。

  相關撥款已於七月十九日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經與相關院校確認資助計劃的執行細節後,教育局八月初已公布資助計劃二○一七/一八學年的涵蓋院校和課程名單,供合資格的學生向院校申領資助。

  就葉建源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教育局並不備存所有修讀有關自資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在入學前擁有的學歷或在公開試中獲得的成績的資料。因應資助計劃的推行,局方現時要求相關院校提供遞交了申請並合符申請資格的學生的學歷等相關資料以供局方作覆核,但沒有計劃要求院校提供沒有遞交申請或不合資格申請資助的人數和原因,因此局方沒有問題第一和第二部分問及的數字。

(三)在不違反政策原意下,局方與參與計劃的院校會彈性處理個別申請。若學生在修讀合資格學士學位課程期間考獲文憑試「3322」的成績,只要相關院校接受該等成績,這些學生亦可獲資助。

(四)正如局方今年七月在立法會討論資助計劃時解釋,入讀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大學開辦的自資學士學位課程的學生並非資助計劃的目標群組。資助計劃按政策原意有明確的涵蓋範圍,我們會按照資助計劃的既定範圍和準則實施該計劃,並會因應實際運作的經驗,適時作出檢視。

(五)行政長官已在十月十一日公布的《施政報告》中宣布成立一個由張炳良教授擔任主席的專責小組,負責探討自資專上教育院校的角色和定位,包括檢討資助院校在營辦自資課程方面相對於自資院校的角色,以及副學位課程未來發展的議題。專責小組將盡快展開工作,確認具體討論議題和預計時間表,並會就相關議題適時諮詢持份者。



2017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