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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准許鋪設PLCN海底光纜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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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擬准許電訊盈科環球業務(香港)有限公司,由深水灣至東南離岸水域,延伸至香港特別行政區東面邊界約2.19公頃的前濱及海床範圍內,鋪設一條長約39.8公里、直徑約100毫米的海底光纜。該段香港水域內的海底光纜是Pacific Light Cable Network(PLCN)海底光纜系統的一部分。

  PLCN海底光纜系統總長約12,800公里,連接香港和美國的網絡,可以滿足亞洲和北美之間的龐大電訊服務需求。

  擬議工程預計於二○一八年第一季至第二季期間進行,主要包括在較深的水域透過沖噴犁挖法/沖噴法鋪設海底光纜,以及在近岸水域由潛水員直接鋪設海底光纜。海底光纜將被埋入闊度約為0.5米窄坑內,目標埋置深度約為海床以下五米。

  受工程影響的範圍,已載於今日(十月十三日)刊憲的政府公告

  上述公告連同有關圖則已張貼在工程地點附近,市民亦可於下列位置查閱圖則:
* 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3樓地政總署測繪處(可於該處訂購圖則);
* 香港香港仔海傍道3號逸港居地下南區民政事務處南區民政諮詢中心;
* 香港中環統一碼頭道38號海港政府大樓20樓離島民政事務處;
* 新界將軍澳坑口培成路38號西貢將軍澳政府綜合大樓地下西貢民政事務處西貢民政諮詢中心;以及
* 地政總署網頁(www.landsd.gov.hk)政府公告一欄。

  任何人士如認為他擁有在該前濱及海床或其上的權益、權利或地役權,可在上述日期起計兩個月內,即於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或之前,向地政總署署長交付書面反對通知,地址為香港北角渣華道 333 號北角政府合署 20 樓。反對通知書須描述反對人的權益、權利或地役權,以及聲稱會受到影響的方式。
 
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2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