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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違反《僱傭條例》有關支付工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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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間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有關支付工資的規定,被勞工處檢控。被告今日(十月十二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罰合共六萬四千元。

  上述僱主沒有按《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工資期屆滿及僱傭合約終止後七天內支付工資予兩名僱員。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發放僱員工資。我們再次提醒僱主,違反《僱傭條例》發放工資的規定是嚴重罪行,勞工處定會予以嚴厲打擊,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7年10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