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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011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修訂)規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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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在憲報刊登《2017年〈2011年聯合國制裁(利比亞)規例〉(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即日起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修訂規例》對利比亞施加制裁,以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安理會)第2362號決議。」
 
  《修訂規例》的主要條文包括:
 
* 禁止裝上、運載或卸載來自利比亞,並經安理會相關制裁委員會指認的船舶裝運的石油;
 
* 如任何來自利比亞的石油,是經安理會相關制裁委員會指認的船舶裝運的,則禁止從事關乎該等石油的金融交易;
 
* 禁止向安理會相關制裁委員會指認的船舶提供若干服務;以及
 
* 禁止安理會相關制裁委員會指認的船舶進入香港水域。
 
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