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嫌非法售賣含尼古丁液體作電子煙使用被捕(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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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根據市民投訴,發現有人透過社交網站出售上述產品,於是向賣家購得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樣本含第1部毒藥尼古丁。警方在昨日的行動中拘捕該名賣家,他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正繼續調查。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屬藥劑製品,必須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香港售賣。此外,第1部毒藥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的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若有懷疑或使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他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衞生署呼籲吸煙人士為個人及他人健康,應盡快戒煙。市民可透過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 183)尋求戒煙服務。市民亦可於衞生署控煙辦公室網站(www.tco.gov.hk)了解戒煙資訊。
完
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50分
香港時間16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