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食肆被罰暫停營業十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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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名為「基圍小館」,位於上水石湖墟新勤街新寶樓E座地下,由今日(八月三十日)至九月十二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食肆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十二月及今年一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兩萬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三十分,食肆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去年六月及九月亦因相同違例事項被法庭定罪,共罰款兩萬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食肆今年四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持牌食物業處所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以資識別。此外,市民亦可瀏覽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dex.html)查閱持牌食物業處所名單。
完
2017年8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5分
香港時間15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