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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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公布新一屆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委員,任期兩年,二○一七年九月一日生效。

  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根據香港法例第208章《郊野公園條例》及香港法例第476章《海岸公園條例》成立,負責就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以及海岸公園和海岸保護區的政策及計劃,向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總監提供意見。

  新一屆委員會名單如下:

非官方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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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竟成(主席)
陳嘉俊
陳家駒
陳寶金
蔣素珊
何深靜博士*
何俊賢
喬建欣
林中麟
劉大偉博士
李仲明
李南玉博士*
李以強*
梁美儀教授
馬妙華
文志森博士
巫家雄
伍世良教授*
蘇嘉雯
蘇國賢*
黃碧茵

*新委任委員

官方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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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當然委員)
- 漁農自然護理署副署長,由助理署長(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擔任候補委員
- 環境保護署署長,由助理署長(自然保育及基建規劃)擔任候補委員
-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由副署長(1)或助理署長(2)擔任候補委員
- 地政總署署長,由助理署長(專業事務2)擔任候補委員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由助理署長(康樂事務)3擔任候補委員
- 海事處處長,由助理處長(港口管理)擔任候補委員
- 規劃署署長,由助理署長(新界區)擔任候補委員
- 水務署署長,由助理署長(發展)擔任候補委員

  漁農自然護理署對即將離任的委員趙麗霞教授、周國強、侯智恒博士、關秀芸及吳祖南博士任內的貢獻,深表謝意。



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9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