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七年度第四次校舍分配工作分配深水埗及大埔區空置校舍作有時限性資助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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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八月九日)公布,合資格的申辦團體可透過二○一七年度第四次校舍分配工作,申請分別位於深水埗及大埔區的兩所空置校舍。
 
  該兩所空置校舍分別是位於九龍石硤尾南昌街221號前聖方濟愛德小學校舍,及新界大埔大元邨前孔教學院三樂周桅學校校舍。有關空置校舍的資料載於附件。
 
  教育局發言人說:「為了應付深水埗及大埔區小一學位需求過去數年一直增加至預計二○一八/一九學年達高峰,以及紓緩預計未來數年小學學位的緊張情況,政府指定兩所位於深水埗及大埔區的空置校舍,作有時限性擴充現有資助小學或營辦全新有時限性資助小學之用。」
 
  「教育局初步計劃成功的申辦團體預期將由二○一八/一九至二○二六/二七學年於空置校舍營辦學校,以紓緩預計深水埗及大埔區小學學位的緊張情況。當有關地區的小學學位供求穩定之後,獲分配的校舍將需要交還政府,屆時教育局會根據租約事先給予營辦者合理時間通知後,要求營辦者交回校舍。」
 
  發言人補充:「本局預期,分配工作完成後,成功申辦的團體將充分利用有關校舍,在二○一八/一九至二○二六/二七學年期間,盡可能紓緩學位過渡性短缺。至於相關年期內每個學年實際營辦的班數,則須按教育局的批准為準。」
 
  「校舍分配將以申辦團體互相競逐的方式進行。在審批申請時,教育質素將屬首要考慮條件。考慮的因素包括申請學校或申辦團體的辦學紀錄、提交的辦學計劃,以及當有時限性小學/擴充校舍結束時的人手安排等。倘若條件相若,則會優先考慮最能夠在預定時間內提供學位以紓緩預計出現的小學學位過渡性緊張情況的營辦者。就有時限性擴充現有資助小學的申請,營運現有學校和擴充校舍的行政安排也在考慮之列。」
 
  所有申請均會由校舍分配委員會審核,其成員包括政府及非官方人士。就營辦全新有時限性資助小學的申請,每個申辦團體可提交一份申請書。就有時限性擴充現有資助小學,申辦團體可為每所擬擴充的資助小學提交一份申請,提交申請的申辦團體亦必須為該擬擴充的小學的註冊辦學團體。
 
  如申辦團體提交多於一份申請書,每份申請將獨立處理。申辦團體須填妥申請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辦學計劃書(辦學計劃書連所有附件在內不得超過十頁,另附兩頁摘要)及現時營辦學校一覽表(如有)一併提交。辦學計劃書須列明抱負及使命、管理與組織、學與教、 校風及學生支援、學生表現指標及自我評估指標等。申辦團體亦可以引用現正營辦的其他學校及其辦學紀錄作為例子,以支持是次的申辦。
 
  根據教育局現行的校舍分配政策,在提交申請時,申辦團體必須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以及:
 
(1)按《公司條例》註冊成立(假如成功獲分配校舍,申辦團體須確保其組織章程細則包括分配校舍所需的全部標準條文);或
 
(2)按其他條例註冊成立,而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在審閱該團體的章程後,認為可獲考慮分配校舍。
 
  就有時限性擴充現有資助小學校舍的申請,申辦團體須正在本港營辦一間或以上的資助小學,並必須為申請學校的註冊辦學團體。
 
  二○一七年度第四次校舍分配工作的申請表格及其他參考資料,可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sch-admin/sch-premises-info/allocation-of-sch/index.html)下載,該網頁亦備有更多有關是次校舍分配工作的資料。
 
  申辦團體須於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下午五時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請表、相關證明文件及22份辦學計劃書連摘要及現時營辦學校一覽表(如有)交抵教育局基礎建設及研究支援分部(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東翼六樓)。遲交、未填妥或以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概不受理。
 
  如有查詢,可致電3509 8413或3509 8411。



2017年8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