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咖啡豆烘焙廠兩次違規造成空氣污染滋擾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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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葵涌一間咖啡豆烘焙加工廠未有按法定通知妥善維修咖啡豆烘焙爐的廢氣處理設施,造成環境滋擾,繼今年一月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後,今日(八月一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被定罪,罰款8,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執法人員去年七月到涉事的烘焙廠調查臭味投訴時,發現其咖啡豆烘焙爐的廢氣處理設施發生故障,產生煙霧及難聞氣味,造成環境滋擾。環保署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發出法定通知,要求該廠維修廢氣處理設施,並停止運作烘焙爐直至完成維修。環保署於去年九月的跟進巡查發現該廠在廢氣處理設施故障期間仍繼續運作烘焙爐,違反法定通知,因此向廠方提出檢控,該廠今年一月被定罪及處以罰款7,000元。環保署今年一月再進行突擊巡查,發現該廠再度違反法定通知,未有妥善維修廢氣處理設施而運作烘焙爐,遂再次提出檢控。

  涉事的烘焙廠現已落實多項改善措施,包括增加除淨豆皮的初步處理,以及更新洗滌器的設計等。環保署近期的巡查顯示情況有所改善,亦沒有再接獲臭味投訴。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食品工場經營者,應按環保署編制的指引安裝合適的空氣污染控制設備,並須定期維修及保養設備及妥善運作有關排氣系統,以避免污染環境及對附近居民造成滋擾。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如不遵從法定通知的規定,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經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則可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有關控制食品工場的煙霧及氣味的指引可參考環保署網頁:

控制食肆及飲食業的油煙及煮食氣味小冊子:
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guide_ref/pamphlet_oilfume.html

控制食肆及食品製造業的煮食油煙單張:
www.epd.gov.hk/epd/sites/default/files/epd/tc_chi/greenrestaurant/guidelines/files/cf_control.pdf



2017年8月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