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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監管局發布《一手宅物業買家須知》的更新版本及提醒準買家留意支付條款及成交紀錄冊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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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銷售監管局)今日(八月一日)發布《一手住宅物業買家須知》(《須知》)的更新版本,提醒準買家購買一手住宅物業時須注意的地方,市民可以在銷售監管局的網頁(www.srpa.gov.hk)參閱該更新版本。準買家亦可在發展項目的售樓說明書內閱讀該《須知》。
 
  銷售監管局同時提醒準買家購買一手住宅物業涉及龐大開支,購買前應先了解各種付款計劃及按揭貸款計劃的細節,仔細審視自己的負擔能力,選擇合適的安排。同時,亦可閱讀有關發展項目的成交紀錄冊,了解發展項目的銷售情況及各住宅物業的交易資料。
 
  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條例》),一手住宅物業賣方必須在出售日期前最少三日公布價單。價單內須列出有關物業的售價;支付條款;買家可就購置有關物業而連帶獲得的價格折扣、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負責支付有關律師費及印花稅的一方等。
 
  準買家應細閱價單,留意賣方提供的價格折扣是否設有附帶條件,以及不同付款計劃的細節。如擬選用由賣方指定的財務機構提供的按揭貸款計劃,應清楚了解有關按揭貸款計劃的詳情,例如對借款人的最低收入的要求、就第一按揭連同第二按揭可獲得的按揭貸款金額上限、最長還款年期、整個還款期內的按揭利率變化、申請人須繳付的手續費等。
 
  銷售期間,賣方須於發展項目的網站、售樓處及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訊網(www.srpe.gov.hk)提供成交紀錄冊,並於臨時買賣合約訂立後的24小時內,於成交紀錄冊披露該臨時買賣合約的資料,以及於買賣合約訂立後一個工作天內,披露該買賣合約的資料。準買家可透過成交紀錄冊了解發展項目的銷售情況。
 
  根據《條例》,成交紀錄冊必須載列《條例》規定的資料,包括臨時買賣合約或買賣合約內所述的成交價,以及支付條款(包括售價的任何折扣,及就該項購買而連帶提供的贈品(例如家具及配備)、財務優惠或利益)。
 
  銷售監管局發言人說:「準買家在成交紀錄冊看到的成交價,是有關住宅物業的臨時買賣合約或買賣合約內所述的價格,即買家就購買該住宅物業而獲得售價的任何折扣,會計算在成交價內。至於買家就購買有關住宅物業而連帶獲得的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可能不是所有買家均會選用(如購置車位可享的折扣),或只是在簽訂買賣合約後符合某些條件才能獲得(如印花稅回贈),這些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不會反映在成交價內。但賣方須在成交紀錄冊的『支付條款』一欄列出這些資料,增加每宗交易的透明度。此外,就算賣方以拍賣或招標方式將住宅物業出售,雖然賣方不用就該住宅物業提供價單,但仍須於成交紀錄冊載列上述資料。」
 
  銷售監管局發言人強調:「購買一手住宅物業對大多數人來說是一項重大決定。準買家考慮選用何種支付條款及按揭貸款計劃時,必須審視自己的負擔能力,同時留意自己未必可獲得賣方提供的所有售價折扣,連帶的贈品、財務優惠或利益。準買家切勿在未確定自己是否獲批某按揭貸款計劃前,貿然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銷售監管局發言人補充:「根據《條例》,如買家訂立臨時買賣合約後五個工作天內,沒有簽立買賣合約,該臨時買賣合約即告終止。買家已支付等同樓價百分之五的臨時訂金會被沒收。」
 
2017年8月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