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食安中心公布六月份食物安全報告
***************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七月三十一日)公布上月食物安全報告,結果顯示在約一萬五千三百個完成檢測的食物樣本中,除十二個不合格樣本外,其餘樣本全部通過檢測,整體合格率為百分之九十九點九。

  中心發言人表示,中心對約一千五百個食物樣本作微生物檢測,約五千八百個樣本進行化學檢測,及餘下約八千個樣本(包括從日本進口食品中抽取的約七千六百個樣本)作輻射水平檢測。

  微生物檢測包括致病原及衞生情況指標,化學檢測則包括除害劑、防腐劑、金屬雜質、染色料及獸藥殘餘等。
 
  檢測樣本包括約五千一百個蔬菜、水果及其製品樣本;約八百個肉類、家禽及其製品樣本;約一千七百個水產及其製品樣本;約一千一百個奶類、奶類製品及冰凍甜點樣本;約一千個穀類及穀類製品樣本;及約五千六百個其他類別的食物樣本(包括飲品、烘焙食品及零食等)。
 
  十二個不合格樣本分別為三個金屬雜質鎘含量超出法例標準的馬鈴薯、白米和乾牛肝菌樣本;兩個除害劑殘餘超標的蔬菜樣本;兩個衞生指示微生物含量超出法例上限的冰凍甜點樣本;一個含微量不准在食物中使用的染色料蘇丹紅的白菜乾樣本;一個含未有標示准用防腐劑二氧化硫的冷藏蝦樣本;一個含微量硝基呋喃類代謝物的鮮蝦樣本;一個含微量孔雀石綠的紅鰂魚樣本和一個奶脂含量不符合法例規定的牛奶樣本。

  中心已跟進不合格樣本,包括通知涉事商戶有關化驗結果、指令有關商戶停售問題食品和追查問題食物來源。
 
  自《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第132CM章)(《規例》)二○一四年八月一日生效至今年六月三十日,中心在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抽取了逾十一萬零五百個食物樣本進行除害劑檢測,整體不合格率不足百分之零點二。

  發言人補充,食物內的除害劑殘餘過量可能是業界沒有遵從優良務農規範,例如在農作物上使用過量除害劑及/或除害劑未有足夠時間分解前便進行收割。《規例》中釐定的食物內除害劑殘餘最高殘餘限量並不是食物安全指標,而是在按照優良務農規範而施用除害劑的情況下,食品中的最高除害劑殘餘水平來制定,因此進食除害劑殘餘超標的食物並不代表一定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硝基呋喃是一類化學物質,有廣泛的抗菌性。雖然有證據顯示硝基呋喃可能令動物患癌,但現階段仍未有足夠資料確認硝基呋喃會令人類患癌。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衞生組織食物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認為食物規管當局應設法避免食物含有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殘餘,目前多國已禁止在食用動物中使用硝基呋喃。

  孔雀石綠是一種工業染料,被使用作治理魚類疾病。主要的農業經濟體系,例如內地、歐盟、加拿大和美國均禁止向食用魚使用這種化學物質。根據《食物內有害物質規例》(第132AF章),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食物均不能含有孔雀石綠。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發言人提醒業界應確保其提供的食物適宜供人食用和符合法例要求,消費者則應光顧可靠的商鋪及保持均衡飲食,以減低風險。
 
2017年7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