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一地兩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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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二十五日)公布有關廣深港高速鐵路(廣深港高鐵)在西九龍站進行香港及內地的清關、出入境及檢疫手續(通關程序)的安排(一地兩檢)。有關安排已於同日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解釋一地兩檢安排。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全長廿六公里,會把香港連接至不斷擴大的國家高鐵網絡,大大縮短由香港以鐵路往來內地各主要城市的時間。

  陳帆說:「截至今年六月底,廣深港高鐵(香港段)工程已完成接近九成半,現正密鑼緊鼓地進行列車測試和試運行,以及為營運安排作好準備。我們的目標是於二零一八年第三季通車。」

  他續指,落實一地兩檢,意味乘客能在西九龍站一次過辦理香港和內地的通關程序。離港乘客登車後,就能安坐列車到達國家高鐵網絡所有城市,不需要再在內地接受入境檢查;另一方面,返港乘客亦可自由選擇在國家高鐵網絡任何一個內地車站登車,抵達西九龍站才辦理內地出境和香港入境等通關程序,不受內地車站是否設有通關口岸限制。如果沒有一地兩檢,乘客只能在設有通關口岸的內地車站上下車。

  陳帆說:「如果不實行一地兩檢,廣深港高鐵將失去其高效靈活的功能。一地兩檢是發揮廣深港高鐵項目最大效益的首要關鍵。」

  特區政府一直與中央有關部門就一地兩檢進行詳細研究,以確保方案符合《基本法》;在運作上可行有效,並能有效處理保安風險。雙方參考深圳灣口岸模式後達成共識,建議採用「三步走」的方式於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該三步可簡述如下:

  第一步:由內地與香港特區達成落實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
  第二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決定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及
  第三步:兩地各自進行相關程序予以實施;在香港方面將涉及本地立法工作。

  《合作安排》的內容包括口岸區的設立、「內地口岸區」的範圍及管轄權事宜、對旅客出入境監管、聯絡協調與應急處理機制、爭議的磋商及解決,以及《合作安排》的修改和生效事宜。就內地法律和香港特區法律的適用及管轄權(包括司法管轄權)的劃分,「內地口岸區」將視為香港特區區域範圍之外。

  袁國強指出,一地兩檢安排符合《基本法》。《合作安排》將提供穩固清晰的法律基礎,讓內地人員在「內地口岸區」為乘客辦理通關程序及執行職務。

  李家超說:「在內地口岸區內的內地執法機關,只可以在內地口岸區執法,在內地口岸區以外是沒有執法權的。」

  李家超說,在一地兩檢運作之下,兩地成立跨部門「應急救援事宜專責小組」,有關單位合作制訂緊急及救援預案,處理緊急事故,定期演練;建立兩地聯絡員制度。緊急事故包括:火警、列車故障、乘客急需醫療協助、大型公共衞生事故、恐怖襲擊及危險品或化學品的處理等。

  李家超表示,針對日常運作,兩地設立協作聯絡機制,確保運作暢順、高效和安全,例如打擊走私、過關高峰期管理。

  一地兩檢在國際上早有先例,例如在英、法之間及美、加之間亦有類似安排,而香港與內地之間也於二○○七年起在深圳灣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經驗十分正面,為旅客所肯定。政府期望社會各界支持廣深港高鐵落實一地兩檢,讓日後來自香港和世界各地的乘客受惠。

  有關一地兩檢安排的相關文件及宣傳短片,可於網頁(www.thb.gov.hk/tc/policy/transport/policy/colocation/index.htm
下載。



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3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