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於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一地兩檢安排記者會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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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七月二十五日)下午就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一地兩檢安排舉行記者會。以下是李家超的開場發言:

  我接着向大家解釋在西九龍站的執法及安全問題,我希望大家想像自己在香港乘搭高鐵到內地。首先,我們在西九龍站會設立兩個口岸區,一個是香港口岸區,一個是內地口岸區。香港的口岸區與現時在羅湖站或紅磡站,大家坐火車時的管理方式是一樣的,即是會用一個過境限制管理的方式,意思是只有獲授權的人才可以使用這個口岸區。獲授權的人是包括旅客。在香港口岸區的通關及所有執法工作,與現時的模式是一樣的,全部是由香港執法部門,包括入境處、海關或檢疫部門等,去處理大家通關的事宜。

  至於過了香港口岸區,進入內地口岸區的情況會是怎樣?內地口岸區的執法及法律,都會根據內地的法律及司法管轄範圍處理,除了剛才律政司司長所講,指定的民事及商業事項,這些包括勞工、保險及服務合約等等。在內地口岸區內的內地的執法機關,只可以在內地口岸區執法,在內地口岸區以外是沒有執法權的。

  派駐內地口岸區的單位,我們與內地討論合作安排的時候,他們表示有五個機構:第一個是負責出入境邊檢,相對香港是我們的入境處;第二個是海關,亦等於香港的海關;第三個是檢驗及檢疫,等於我們對食物檢查或疾病檢查的單位;第四個是口岸,口岸辦公室的工作是甚麼呢?第一,它沒有執法權,它第一個功能是統籌不同單位的一些日常工作,例如哪一個單位的工作時間、辦公室配備、日常的一些設施,例如電腦的安排和分配等等,當不同部門有事情需要有人作出決定,而大家協調不到時,它亦有這樣的角色;另一個就是治安管理的單位,治安管理單位就是我們所理解的派出所。現在他們跟我們討論的安排,是所有在香港設立的內地口岸區的運作模式,會是仿照內地一般的口岸區去設計,不會做多。所以這五個單位亦是內地口岸一般日常通關工作所需要設立的。

  在法律方面,當進入內地口岸區時,我們都要遵守內地的法律。剛才律政司司長亦已解釋了法律適用性的問題。

  至於在治安和安全方面的設計,我們有多重的設施確保治安和旅客的安全:第一,是實行購票實名制,旅客的身分要被確認才可使用這地方;第二,我們對所有旅客的行李都像在機場一樣,會作安全檢查。另外,我們亦會因為實施過境限制區管理,所以只有旅客、公務人員,以及受批准的人員才可進入限制區。在口岸,包括香港口岸區和內地口岸區,就分別有我剛才所說的香港政府部門在香港口岸區工作,而在內地口岸區就會有我剛才介紹的五個機構工作。

  在保安的設計方面,首先,如果離開香港坐高鐵,必須要持有車票,過了閘及通過安檢,進入內地口岸區前,要接受香港入境處、海關等等的清關手續。在這個階段,我們都是受香港法律的規管和保障。完成了入境處、海關等清關手續,再進入內地口岸區,完成了內地口岸的清關手續才可以上車。由內地抵港的旅客首先下車進入月台,接着在內地口岸區完成內地的出境過關手續,之後就會進入香港口岸區,由香港入境處、海關等等部門完成入境手續之後,才可進入香港。我們的設計是入境層和離境層是完全分隔,旅客完全不會混合,他們(出境及入境旅客)是完全不會接觸,能確保出入境人士都經過需要辦理的手續。

  旅客方面,若他們需要求助,在香港口岸區,第一,他們可在售票大堂設有的警方報案中心,亦有巡邏警員,所以可按一般在香港的情況求助。(旅客)亦因為要經過出境及海關的通關程序,入境處的同事與海關的同事會予以任何協助。當然他們亦可向高鐵的職員求助。

  在內地口岸區的時候,當然有內地的部門,(旅客)可向內地的派駐單位求助,高鐵的職員亦會在場,亦可向(他們)求助。車站及車上都會有一些指示,當任何旅客需要求助時,他們可以如何做。

  我們還設計了一個專門針對緊急事故應變的措施,第一,我們成立了跨部門應急救援事宜專責小組,這個小組的目的是與內地有關單位制定不同應對緊急或突發事故的計劃。處理緊急事故除了制定計劃外,還會要求定期的演練,確保計劃在實際上及執行上都達到要求。我們亦會因應這個機制,建立聯絡員,意思即是內地與香港各建立點對點的聯絡員,當有火警,如何救援,除了啟動機制外,聯絡員可按實際情況溝通,統籌應對的方法。

  這些緊急的事故包括火警、列車故障、乘客需要緊急的醫療協助、大型公共衞生事故,甚至是恐怖襲擊,以及危險品、化學品的處理等等。我們應變的原則是要雙方充分合作,互相協助,以最快及最佳的方法去處理緊急事故,以及拯救傷者作為大前提。在這些緊急救援事故中,兩地之間的區分是不存在的,我們會將傷者的利益放在大前提。

  同時,我們會設立日常的協作聯絡機制,這個協作聯絡機制是針對日常確保高鐵兩地運作暢順,有高效率和高安全性,例如打擊走私或過境高峰期如何處理。

  我們設有兩個小組,一個針對日常運作協調,另一個是針對突發事件,不是時常發生,但當發生時要協調兩地如何處理。

  在保安和安全方面的總結,第一,我們的設計以密封式管理,這包括香港口岸區及內地口岸區,整個出入境管制方面,以密封式管理,閒雜人不可以混進去。第二,我們將入境和海關設於進入口岸區的第一關,即是說香港人士進入不論是香港口岸區或內地口岸區,第一個關、第一個門口就是我們入境處及海關。同樣來說,離開口岸區進入香港市中心,我們亦設置了入境處和海關把守最後一關,確保進入香港的人士都符合法律要求及符合香港的利益。

  另外,警方會設有報案中心,以及有(警員)巡邏,確保求助方面,市民知悉怎樣做。在保安方面,亦設計了實名制、安全檢查,以及在不同地方設有閉路電視,確保在需要調查或需要追究責任時,我們可以做到。在機制內亦設立了一個處理日常協調工作的聯絡小組,亦有一個特別針對突發事件、緊急事故的特別工作小組,針對不同事故及求助的情況,會有不同的預案演練,並且會設立聯絡員制度,確保整個運作能達到最高的要求。



2017年7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