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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香港藝術中心監督團成員
委任香港藝術中心監督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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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已再度委任唐維鐘為香港藝術中心監督團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一七年八月一日起至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有關委任今日(七月十四日)於政府憲報刊登。
完
2017年7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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