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八題:單車泊位
**********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容海恩議員的提問及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二○一七年《施政報告》中表示,會繼續在新市鎮及新發展區建設單車友善環境,營造綠色社區。然而,有新界東居民反映,現時區內公眾單車泊位供不應求,亦有部分泊位長期被廢棄單車佔用,造成嚴重的違泊單車問題。此外,有不少市民指出,現時各區的單車配套設施不足,使他們難以使用單車作為旅程的首程或尾程的接駁交通工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全港有多少個公眾單車泊位(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有否計劃在未來三年內增設單車泊位;如有,詳情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三年,每年政府進行多少次清理違泊單車的行動,以及在行動中檢取了多少部單車(並按區議會分區列出分項數字);

(三)鑑於當局可引用《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第6條(不合法佔用批租土地),在停泊於未批租政府土地的單車上張貼飭令車主停止佔用有關土地的通知,並在限期屆滿後沒收仍未移走的違泊單車,有否檢討以該方法處理違泊單車問題的成效(包括有否阻嚇力);如有,結果為何及當局如何處理行動中沒收的單車;如否,會否作出檢討;

(四)鑑於土木工程拓展署正進行地下單車停泊系統先導計劃的勘查研究,該項研究的進展及完成日期為何;有否其他措施,應用創新科技增設公眾單車停泊設施;及

(五)會否根據各區的人口、單車徑的設置情況和單車的普及程度,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有關單車停泊設施的規劃標準;如會,有關的詳情及推行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政策是在道路安全及可行情況下推動「單車友善」環境,特別是在新市鎮及新發展區,以促進單車作綠色的短途代步工具,連接公共交通服務的「首程」及「尾程」,並減少市民使用機動交通工具的需要。

  在「單車友善」政策下,不同政策局和部門均在其工作範疇下推展配合措施。例如,發展局就新發展區的單車徑網絡進行全面規劃,及推動新界單車徑網絡的工程項目;而運輸及房屋局則積極推動單車在新市鎮作為短途代步工具。除了發展單車徑網絡外,政府近年亦致力改善單車配套設施。就容海恩議員提問的各個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全港公眾單車泊位共約57 700個,當中約37 000個由運輸署管理,其餘則由房屋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提供。各區按區議會分區劃分的單車泊位數目詳列於附件一。

  運輸署透過顧問研究,建議在九個新市鎮290個地點增加共約7 000個單車泊位,預計當中約1 000個可於二○一八年前陸續完成。至於餘下的泊位,由於設計和施工程序較複雜,運輸署正委託路政署負責工程的規劃、設計和施工等工作,推行時間表仍有待確定。建議的單車停泊位數目詳列於附件二。

(二)按區議會分區劃分,過去三年,政府就違例停泊單車採取清理行動的數目,以及沒收了的單車數目詳列於附件三。

(三)現時各相關部門包括分區民政事務處、地政處、運輸署、香港警務處和食環署等,會按實際情況不時採取聯合行動,清理違例停泊的單車。行動中如發現有違例停泊單車非法佔用未批租政府土地,分區地政處人員可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香港法例第28章)所賦予的權力,於違例停泊的單車上張貼通知,飭令有關人士須於指定日期前停止佔用有關政府土地。否則,地政處將會依法接管及移走違泊的單車。按照該條例,被接管的任何財產,即成為政府的財產而不再受任何人在該財產中的任何權益所規限。因此,地政處不會安排將已被接管的財產退回有關人士。現時聯合行動對違法停泊單車有一定阻嚇作用,各相關部門會繼續按實際情況清理違例停泊的單車,政府在現階段無意改變有關安排。

(四)土木工程拓展署現正進行地下單車停泊系統先導計劃的研究,預計於今年年底有初部研究結果。運輸署亦已更新《運輸策劃及設計手冊》,除了傳統的單車泊位外,新式單車泊架,例如「雙層單車泊架」和「一上一下式泊架」等設計,亦列為標準設計,並會就各區的實際情況,考慮在適合的地點設置這些新式單車泊架,增加可停泊單車的數目。

(五)現時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已有闡述在新發展項目中加設單車設施配套,原則上是如果所闢設的單車徑是供居民短途往返區內各處之用,則單車徑所在的地區便應提供單車停放設施。一般來說,單車停放設施應設於主要住宅發展、活動中心、街市、公共運輸交匯處、鐵路站和有關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運輸署會按《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並視乎地區的實際需要,建議合適的單車泊位數量。如該區需求殷切,運輸署會建議較《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為高的單車泊位數量,例如位於白石角及馬鞍山的個別住宅項目,採用了每十個單位提供一個單車泊位的標準,較《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每15至30個單位提供一個單車泊位為多。運輸署會繼續按各地區的實際情況,彈性地處理增加單車泊位的需求。
 
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即日新聞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