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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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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七月八日)出席電台節目後,與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司長,關於「一地兩檢」,其實時常說快將公布,大概何時公布?會不會是和宣傳片同步推出?

律政司司長:現在的時間還未方便向大家詳細透露,但可以向大家說兩點。第一,我們會盡快將整件事向社會交代,我們明白社會關心這件事,我們亦很着緊這件事,所以我們會盡快第一時間可以的話,就會和大家交代「一地兩檢」我們的建議。

記者:「盡快」已經說了很久,會不會是這一兩星期的事?

律政司司長:會很快的,會很快的,但實際時間多久,目前我們不太方便透露,但確實會很快。

記者:李飛先生提到,有問題就一定會找到解決方法,其實現在是否法律上已經有方法,純粹在想政治或觀感上如何處理?

律政司司長:法律的問題當然我們要處理,當然我們其中一個考慮,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符合《基本法》。不同的法律上的議題,我們都要從不同角度考慮,但最終我們都會有一個解決方法。正如剛才我在節目說過,「一地兩檢」不單純是一個法律問題,也有它的政治層面,所以我們處理「一地兩檢」時,也不可能只看法律角度,而不兼顧其他角度,譬如不同的法律處理手法,香港社會的接受或認受的程度如何,也是我們要考慮的其中一個因素。

記者:是否會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之前所說,會推出一系列的宣傳片,打一場硬的民意戰?

律政司司長:我覺得政府的責任是向社會解釋「一地兩檢」是甚麼一回事;第二,就是關於「一地兩檢」,第一,為甚麼我們要做?第二,「一地兩檢」在高鐵整個運作上,無論是經濟效益,或乘客的方便程度,或運輸的角度的好處是甚麼?以及我們在處理「一地兩檢」時,我們的法律角度是如何?我們都會向社會解釋,因為在過往這段時間,坊間都有不同的提議,每一個提議我們都有考慮過,到時候我們都會解釋為甚麼我們最終提出政府的建議,而其他的建議我們認為在法律上或其他方面,有其他的可能不那麼理想的考慮,我們都會向社會解釋。所以最重要是社會理解政府為何推出最終建議的安排。

記者:....會不會得到立法會的支持....?

律政司司長:當然我們希望我們最終的建議是受到香港市民的接受,以及在立法會得到支持。至於評估,現階段我們暫時不評論,我們推出建議之後,我們一定會向立法會交代,一定會向市民交代,然後希望社會大眾有一個客觀理性的討論。

記者:之前司長提過就有關釋法問題是希望香港的體系內處理。就上一次釋法,你自己認為有否盡力做好這一關?

律政司司長:我剛才也講過,每一次這些問題也有不同角度,我作為香港的律政司司長,亦作為一個在香港受普通法訓練的律師,當然我的看法就是希望這些事情盡量在香港的司法系統內處理。無論過往所有的事情,若然有需要,其實無論是我、還是政府其他同事,也會盡我們的能力向有關的同事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反映我們的意見。

記者:就二十三條立法,習主席講完之後會否感到壓力?研究工作何時會開始?這屆政府會否就二十三條立法?

律政司司長:我覺得用壓力這個字可能不太合適,因為剛才我也講過,二十三條不是今日才出現的事,一直都在我們的《基本法》之內。以往亦曾嘗試推行二十三條立法工作,那次不成功,之後亦不斷有人就這個問題提出,認為是否有需要做或是應該怎樣做。其實作為特區政府,這個憲制責任,我們始終要面對,這個亦是香港根據《基本法》下的一個責任。始終,正如我剛才在節目內說過,我認為因為香港的法律制度與內地的法律制度不同,這個立法工作有必要性,因為每一個地方也需要有國家安全的法例,但因為兩個制度的不同,交由香港特區自己去做,經過香港社會的討論,經過香港立法會的討論是最理想的。

記者:分階段立法的可能性有多大?就這屆政府會不斷創造有利環境,甚麼是有利環境?何時才算是有利環境?

律政司司長:我有留意到分階段(立法)這個建議,最終是否這樣做,我們仍然要考慮,至於如何才算是有利環境,我相信其中一個很重要的考慮是社會上有共識,就是我們需要進行這個工作,以及工作的方向和內容。我相信很多香港人亦希望二十三條立法可以取得一個好的平衡,一方面有效地保障國家安全,另一方面不會對香港人在《基本法》下的基本權益有負面的影響。坦白說,這個平衡是不容易的,但往後若然我們真的決定在哪段時間做二十三條立法工作,必須要面對和必須要處理好的問題,因為如果取不到這個平衡,我相信可能在爭取社會共識上會有困難。多謝大家。
 
2017年7月8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4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