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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因遲付工資被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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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匯龍峰印刷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七天內支付三名僱員合共約十六萬三千元的工資,被勞工處檢控。該僱主今日(七月六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七萬九千元。

  勞工處發言人說:「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

  發言人續說:「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繼續予以嚴厲打擊,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2017年7月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1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