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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環境局局長就《產品環保責任(受管制電器)規例》動議擬議決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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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產品環保責任(受管制電器)規例》動議擬議決議案總結發言:

主席:

  我希望再次多謝業界、立法會及各持份者共同努力,積極推動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體現共同分擔環保責任的精神。在今日完成《受管制電器規例》的立法程序後,我們會繼續加緊進行餘下所需的籌備工作。其中,位於屯門環保園的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及回收設施將於下半年開始運作。我們亦正籌備於今年稍後時間與銷售商進行法定除舊服務的相關演練,以便盡快實施相關的法例。

  在辯論結束前,我想回應剛才有議員就其他管制廢電器電子產品的議題所提出的意見。

有關對回收業界影響方面

  剛才有議員提到對下游回收業界的影響。雖然有關事宜與《受管制電器規例》未必有直接關係,但我亦希望再次重申,就部分回收業界希望政府停止執行現行化學廢物處置法例對有害電子廢物,特別是廢電路板的規管方面,相關規管只為執行現有法規,與新引入針對俗稱「四電一腦」的廢電器計劃無關。而化學廢物本質具高度危險性,不但會造成嚴重環境污染,亦可對相關行業的從業員以及公眾造成危害,政府有責任及必須繼續根據現行法例實施嚴格規管並對違例情況採取執法行動,而國際社會大致上採用相同方法對廢電路板進行嚴格規管。

  另一方面,繼早前立法會完成審議《2017年〈2016年促進循環再造及妥善處置(電氣設備及電子設備)(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後,環保署已開始接受「四電一腦」電器廢物處置牌照的申請。因應立法會的意見,我們會研究是否將牌照生效日期延緩至一個較後日期(例如大約至明年底),才將新牌照制度生效,以便個別從業員有足夠時間去符合申請條件。

  此外,有議員提到,至今仍未有人取得牌照。須知道,牌照申請剛於上月中,即六月十九日開始接受申請,環保署歡迎有心、有興趣,及從事這方面的回收業界提交計劃申請,部門亦會積極配合。

有關公眾諮詢方面

  政府在七年前,即二○一○年就廢電器計劃展開公眾諮詢,到去年立法會三讀通過賦權法例,以至今年就計劃實施細節的附屬法例進入立法程序以來,一直與立法會及相關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過程公開透明,無論在相關業界及大眾媒體均有廣泛的報道及討論。日後,我們在計劃正式實施後,會繼續向公眾宣傳妥善處理廢電器的信息。

有關政府相關設施方面

  由於妥善處理電器廢物的成本高昂,加上在二○一○年進行公眾諮詢期間已確認香港的處理量遠不足以應付全港性進行廢電器計劃的需求,政府有必要發展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及回收設施,以便有效收集和循環再造電器廢物,從而支援計劃。廢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及回收設施的設計處理量為每年約3萬公噸,並可按需求在營運上增加額外的輪班編制,以增加至57 000公噸。鑑於香港每年產生約7萬公噸廢電器電子產品,現有及潛在循環再造者均應有空間發展電器廢物循環再造的業務。

  事實上,現時大部分「四電一腦」電器廢物均會出口外地。我們預期實施廢電器計劃後留港處理的受管制電器廢物將會顯著增加,為本地回收行業及相關業界(例如運輸物流業及勞工界別)提供新的綠色商機及工作機會。我們歡迎業界提供受管制電器廢物的回收及處理服務。

有關計劃的涵蓋範圍

  廢電器計劃下的八類受管制電器現時佔本港產生的所有廢電器電子產品約85%。政府會因應進行廢電器計劃的實際經驗,以及市場以至技術發展、有關設備棄置在堆填區和重用的狀況等因素,再檢討和考慮是否有需要把廢電器計劃的涵蓋範圍擴展至更多類別的電器電子設備。

  主席。我謹此陳辭,請各位議員支持通過這項決議案。多謝主席。
 
2017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