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六題:打擊「假結婚」有關罪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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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答覆:
 
問題:

  本人近日留意到有一則待遇豐厚工作的招聘廣告在社交網絡流傳,但沒有說明工作性質。本人遂安排職員以電話與招聘者取得聯絡,並獲悉受聘人只需先在本港律師樓辦理無結婚紀錄證明書,再前往內地與相關的內地人士辦理結婚手續,便可賺取高達20萬元的結婚禮金。該招聘者強調,受聘人的資料會保密,而且婚姻關係只會維持半年至一年;該做法不屬假結婚,既合法又不會引致任何後果。該則招聘廣告顯示有不法分子以新穎手法,誤導市民干犯假結婚的相關罪行。鑑於暑假將至,有不少家長擔心年輕人為「搵快錢」而誤墮法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會否採取新措施,打擊假結婚的相關罪行,例如進行調查時以放蛇方式搜集證據、增加人手主動調查可疑個案,以及尋求法庭對違法者(尤其是中介人及假結婚集團主腦)施加更嚴厲的判罰;

(二)鑑於暑假將至,入境事務處和內地執法機構除了定期互相交換情報外,會否加強執法行動,以打擊假結婚相關罪行;及

(三)當局會如何向年輕人加強宣傳,提醒他們切勿干犯假結婚的相關罪行;因被誤導而干犯了假結婚相關罪行的年輕人可循甚麼渠道向當局尋求協助?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非常關注「假結婚」問題。為更有效處理有關問題,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二○○六年成立專案小組,重點打擊「假結婚」,並防止有人透過「假結婚」或安排他人以「假結婚」方式申請來港。入境處一直有密切留意不法婚姻中介人以及「假結婚」集團安排「假結婚」的最新手法和趨勢,包括使用即時通訊軟件及交友程式的招徠手法。如發現懷疑「假結婚」個案,入境處會主動從多方面及不同渠道去搜集證據,對涉嫌「假結婚」的人士以及有關中介人進行深入調查,並在有足夠證據時對有關人士作出檢控。

  任何人士如以虛假婚姻取得所需文件來港,或安排其他人士參與「假結婚」,以協助其達到此目的,即屬違法。在辦理「假結婚」及藉「假結婚」申請來港的過程中,有關人士可能經已觸犯串謀欺詐、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發假誓、作出虛假聲明以及重婚等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就葛珮帆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入境處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多管齊下打擊「假結婚」有關罪行,包括:

加強入境檢查

  在進行入境檢查時,入境處會嚴格審查持探親簽注探訪在港配偶的可疑旅客,並會拒絕來港目的成疑的人入境。若發現有任何人士觸犯香港法例,例如向入境處作出虛假陳述,入境處執法人員將會深入調查並作出檢控。

打擊非法勞工行動

  過往不少透過「假結婚」來港的人士,其目的都是從事非法工作,因此在進行打擊非法勞工的行動時,入境處會加倍留意持探親簽注的內地居民,如果懷疑有透過「假結婚」申請探親簽注的情況,會作出深入調查。

加強打擊中介人活動

  過往有不少「假結婚」個案涉及婚姻中介人安排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並且申請赴港證件,因此入境處一直有留意及調查可疑的婚姻中介人,並且透過與內地執法機關進行情報交流,聯手打擊涉及跨境罪行的中介人及犯罪集團。

  此外,入境處的專案小組亦會從不同途徑,包括於手機交友及即時通訊程式、報章、網頁等以「搵快錢」及「中港婚介」等字眼作招徠之廣告等,掌握趨勢及搜集情報,並深入調查可疑的婚姻中介人。

加強核查可疑登記婚姻個案

  除專案小組外,入境處婚姻登記處亦有參與打擊「假結婚」的工作。婚姻登記處會留意及核查每一宗可疑的婚姻登記個案,加強識別可疑個案中的涉案人士是否在內地及香港締結雙重婚姻等。同時,調查分科亦主動就可疑結婚個案展開調查。在實施有關措施後,已有多宗可疑婚姻個案被迅速揭發及成功檢控。

  入境處會按前述各項措施的成效和運作需要,靈活調配人手,繼續打擊「假結婚」活動的執法工作,並會適時檢討人手編制。入境處亦會因應「假結婚」的趨勢,以及個別個案的情況,採取適當手法搜集情報及證據,去進一步主動打擊中介人及「假結婚」集團主腦。

  二○○八年至二○一六年間,入境處就「假結婚」總共成功檢控1 648人,當中包括中介人和參與「假結婚」人士。除個別個案被判80小時或以上社會服務令之外,絕大部分人被判監,刑期由四至24個月不等。另外有一名集團主腦被判監48個月。

  就判刑方面,倘若入境處認為個別案件的量刑過輕,未能適當地反映該類罪行的嚴重性和達到阻嚇目的,入境處會徵詢律政司的意見,研究是否應該提出覆檢判刑或申請上訴。

  入境處一直與內地執法機關保持緊密聯繫,聯手打擊與「假結婚」有關的罪行。此外,入境處會把懷疑涉及「假結婚」的內地居民資料通報內地執法機關,以便對有關人士日後的簽注申請作出嚴格審批。內地執法機關亦會把懷疑假結婚的個案轉交入境處跟進,有關人士日後來港時,入境處會詳細審查他們訪港目的,並會拒絕來港目的可疑的人士入境。若發現有關人士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其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會被依法取消,涉案人士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入境處已不時透過新聞簡報會、新聞稿及傳媒訪問等渠道,發放入境處搗破「假結婚」集團的消息,及成功檢控中介人以及參與「假結婚」人士的信息,讓包括年青人在內的公眾人士明白參與「假結婚」的可能後果,以及干犯相關罪行的嚴重性。今後,入境處會繼續從不同以及嶄新的渠道發放有關訊息,包括製作宣傳短片並上載至入境處的「YouTube」頻道供市民觀看等。如市民不幸誤墮假結婚陷阱,或有意提供任何有關「假結婚」的資料,可以隨時循不同途徑向入境處舉報。

  多謝主席。



2017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