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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內地簽訂知識產權領域合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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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與國家知識產權局今日(六月二十八日)簽訂《國家知識產權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關於在知識產權領域合作的安排》(《合作安排》),以深化和增進雙方在知識產權領域上的交流和合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分別代表雙方簽署《合作安排》。

  《合作安排》涵蓋的範疇包括 :
- 交流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及宣傳教育等資訊;
- 研究和推動知識產權貿易的發展;
- 合辦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展覽和研討會;和
- 推展專利領域的合作。

  蘇錦樑說:「一直以來, 國家知識產權局對香港知識產權工作提供了大量幫助和技術支援。《合作安排》充分肯定了知識產權在現今促進創新和經濟增長方面所發揮的重要作用,亦為雙方加強日後的交流和合作,提供重要的基礎。我期望香港與內地共同開拓、發展及把握在知識產權領域的新機遇,達致互惠互利。」

  《合作安排》的文本(只有中文本)載於附件。
 
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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