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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五天工作周的實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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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偉强議員的提問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張雲正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由二○○六年起分階段實施五天工作周,以改善公務員的家庭生活質素。在這個政策目標下,政府鼓勵各決策局及政府部門,在恪守四項基本原則(即不涉及額外人手資源、不減少員工的規定工作時數、不削減緊急服務,以及在星期六/日繼續維持必需的櫃台服務)的情況下推行五天工作周。據悉,目前仍有27%的公務員未能受惠於五天工作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沒有按五天工作周模式工作的公務員人數,並按決策局及政府部門列出分項數字;
 
(二)各政府部門近年推行的五天工作周試行計劃的成效為何;政府會否鼓勵更多政府部門推行該等試行計劃;及
 
(三)會否考慮檢討上述四項基本原則,以期有更多公務員可受惠於五天工作周?

答覆:

主席:

  政府自二○○六年起分三階段實施五天工作周,其目標是基於不影響公共服務水平和效率,以及不增加納稅人負擔的大前提下,以可行方法提高公務員的家庭生活質素。因此,推行這方面的工作時必須恪守以下四項原則:

(甲)不涉及額外人手資源;
(乙)不減少員工的規定工作時數;
(丙)不削減緊急服務;及
(丁)在星期六/日繼續維持必需的櫃台服務。

   為了監察進度,我們每兩年都會就各政策局及部門推行五天工作周的情況進行一次統計。截至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約有115 500名(註)公務員(即佔實際員額約73%)正按照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

  鑑於實際運作需要,部分公務員無可避免地未能以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他們主要集中在負責執法、旅客/貨物出入境檢查、懲教院所管理,以及提供出入境事務櫃台、社會福利、康樂文化、郵務及環境衞生服務等的部門。

  雖然如此,多個部門近年仍積極推行試行計劃,令超過700名員工自二○一四年九月來成功轉為以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現時尚有三個部門中超過400名同事正進行試行計劃或檢討試行計劃的成效,我們會繼續鼓勵各部門探討如何讓更多員工改行五天工作周。

  五天工作周是一項家庭友善措施,並非服務條款的一部分,必須在提高公務員的生活質素和善用公帑兩者間取得適當平衡,因此政府現階段無意修改上述四項原則。

註:統計數字包括納入五天工作周試行計劃的員工,但不包括在官立學校、司法機構、醫院管理局、職業訓練局、香港金融管理局、廉政公署及法律援助服務局任職的公務員。
 
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