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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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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就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的發言全文:

主席:

  律政司作為法律界的其中一個持份者及大學法律系畢業生的其中一名僱主,一直十分關注及重視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的相關事宜。法律教育以及法律專業不僅為社會提供專業服務,對法治亦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故此,律政司一直支持由陳兆愷法官擔任主席的法律教育及培訓常設委員會(常委會)的工作,包括常委會現正就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進行的全面檢討(全面檢討)。

  常委會在二○一三年十二月議定委任獨立顧問,負責全面檢討,期望提升法律執業者的專業資格及水平,以應付香港法律界的需要和面對的挑戰。全面檢討的職權範圍已詳列在律政司較早前遞交的文件的第四段。律政司在常委會有一名代表,並知悉全面檢討不會只就例如統一執業試或法學專業證書課程的收生情況等單一議題作研究。相反,全面檢討將探討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訓的體制等相關事宜,詳情可參閱律政司遞交的文件第十至十五段。律政司支持常委會作此次全面檢討的決定,早於二○一五年三月已向常委會提供一筆一百五十萬港元的撥款,以資助常委會委聘顧問進行今次的全面檢討。

  律政司理解到相關的持份者,包括司法機構、法律專業團體、法律學院、本委員會以及市民大眾,都期待常委會顧問的建議。律政司也同樣關切全面檢討的進度。正如我們遞交的文件指出,全面檢討的進展因為文件第九段中指出的原因,不幸地出現延誤。據我們了解,常委會主席期望可在今年後半年發表中期報告書,以及在年底前進行第二輪諮詢和發表最終報告書。

  律政司會繼續與常委會保持溝通,期望常委會可盡早完成全面檢討。進行今次全面檢討的最終目標,是研究如何進一步提升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訓,以確保畢業生能夠充分應付往後在執業時可能遇到的挑戰和香港社會的需要,包括能夠在堅持法治的前提下提供高水平的專業法律服務、從而協助維持香港的整體競爭力,以及鞏固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地位。

  最後,我希望再次重申,律政司認為法律教育和培訓的任何改革,必須以公眾整體利益為最終依歸,而不應只顧及個別持份者的利益。法律教育和培訓並非為個別界別或業界服務,而是為維護法治和香港整體利益服務。

  律政司很樂意透過律政司在常委會的代表,向常委會轉達今日各委員及各出席者的意見,以供常委會參考。

  多謝主席。
 
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3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