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和政務司司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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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大家好,多謝大家過來。今日行政會議就強積金「對沖」的事有了一個決定,所以我今日和三位同事到這裏,通過媒體向社會報告這件事。首先,我會解釋這件事的背景,跟着我請司長介紹一下我們的決定的內容。
這件事的背景是這樣的--自從十七年前香港開始有強積金後,絕大部分僱主採用一個所謂「對沖」的安排,意思就是說,當僱員領取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時候,僱員的強積金會受到影響,因此僱員在強積金方面受到損失。這個問題僱員一方過去一直以來都有比較大的意見,亦是長期存在、長期影響僱主與僱員關係的一個重要議題。因此,我們基於三個原則,在今年的《施政報告》內,在聽完各個持份者的意見後,我們定了一個方向出來。這三個原則就是「對沖」要取消。第二,我們會有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就是一個過渡期,這個過渡期結束,強積金「對沖」就會取消。在過渡期間,政府願意出錢來減少由於取消「對沖」對僱主的影響,而這個金額十年是七十九億元,平均每年是七億九千萬,是一個比較大的負擔。
基於這三個原則,在今年一月《施政報告》向大家提出有個大方向,出台前,政務司司長亦是當時的勞福局局長(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當時的政務司司長領導下,我們全面聽取意見,而且去深入研究不同方案,到後來在一月份的《施政報告》裏提出了一個方向。在《施政報告》內提出來後,我們在過去五個月的時間,繼續與各個方面聽意見和深化。
自從這個問題提上行政會議後,各方尤其是僱主和僱員兩方,對這個問題是更加聚焦去研究,在過去一段時間我們有比較頻密的接觸和磋商,所以我們過去一段時間,雖然本屆政府任期接近屆尾,但是我們仍然不斷去跟進這件事。有個客觀的效果,就是僱員和僱主雙方,大家都能夠不失時機去進一步討論。在過去一兩個星期,我們都聽到僱員方和僱主方有一些修訂的建議,所以這件事是好事來的。在我們做這個工作的過程當中,我們跟候任特首和候任特首辦有溝通。而且這些工作,正如我們在候任行政長官產生之後做的所有工作,包括盡量在一兩個星期我們向大家報告,亦是比較大的動作我們過去是沒有的,譬如我們將沙螺洞,為了達到保育目標,做一個非原始換地,這個過去亦是沒有做,但亦是比較大的動作。一樣,「對沖」這件事,我們取消「對沖」這件事亦是一樣,就是我們不斷推進,然後做一些階段性的一些決定。新政府無論在「對沖」這件事、沙螺洞那件事或其他事情,當然它有主權去修改我們作的決定,所以完全不妨礙新政府,它如果對怎樣去取消「對沖」或者取消不取消「對沖」有看法的話,它完全有主權去修改。我剛才講的就是這件事的背景。我現在請司長向大家介紹一下我們今日行會決定的方案的內容。在他說之前,我重申一句,這個不是在社會上一般的、影響到基層工人的那種勞資關係,因為強積金被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沖」走,是影響到香港三百幾萬僱員的絕大多數,所以這件事我相信社會人士會比較關心,亦是為甚麼我們雖然臨近屆尾,我們都不失時機與各個方面持份者商討這件事。現在請司長。
政務司司長:多謝行政長官。我首先想說過去這幾個月來,自從一月十八日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很清晰羅列了他對於「對沖」問題的一個看法和一個具體方案之後,們不時和僱主團體、商會和勞工界溝通。這幾個月來我們是良性互動、理性的討論,我是感激勞資雙方,因為大家真的很用心討論這件事。雖然有分歧,但始終都是有心希望能夠去解決問題。
今日行會通過那個方案基本上跟着《施政報告》方案的方向走。第一,我們的原則就是說強積金「對沖」要徹底取消。在取消過程裏,第一,那做法是在一個未來的生效日期,即是不是追溯的,是未來的一個日子裏開始實施取消「對沖」,一併將長服金、遣散費的「對沖」安排同時一起去取消,不是分階段。第一件事,即時去做。但是有一個生效日期,但沒有追溯期的。因為很多僱主擔心如果(僱員)追溯以往十多年,他的負擔會很沉重,沒有那筆錢,所以我們考慮到這點,顧及到僱主的承受力,所以沒有追溯期。僱主在這方面可以安心。即是說假若生效期是一個將來日子,由那天開始,之前僱主的累算權益,剩下來的仍然可以繼續做「對沖」,只是「對沖」生效日期之前的那段,即所謂的工作年資等等。第一件事,這是重要的,這點很清晰。而勞工界亦在開始的時候接受這個所謂的劃線,「對沖」就是這樣解。「劃線對沖」即是有個生效日期,是將來的,沒有追溯期,這點是基本原則。
第二,我們說在整件事上我們要顧及到僱主的承受力,因為香港有九成八是中小企,它們的承受力是重要的。因為我們在僱員的權益和僱主的承受力之間取一個最佳的平衡。所以我們說在過程裏有十年的緩衝期、十年的過渡期,這個期間有足夠的時間讓僱主作一個適應和可以開始儲錢,所謂撥備,將來如果真的要自己全部支付「對沖」的金額應該要怎樣應付。有一個十年的緩衝期,可以說在人力資源政策等等作一個充分部署,這個是合理的,十年期是相當長。在期間,政府亦有補貼。行政長官說了,我們預計有七十九億的補貼給僱主。取消「對沖」僱員即時就已經得益,他們可取回他們應該有的。
有一點我要強調,有些工界朋友有些誤解,為甚麼無端端要將三分二的計算方法就減到二分一呢?因為現在的「對沖」,現在的長服金和遣散費,當僱主計算的時候,他是以僱員的年資乘一個基數,基數即是最後那個月的工資的三分二去計再乘年資。我們建議將三分二稍為微調到二分一,事實是說如果該收一百元,現在是說七十五元。目的就是反映出在長服金和遣散費中,其實部分有這個與強積金重疊的一個情況出現。這純粹是是我們強調(僱員僱主在)互諒互讓情況下,大家走一步,希望大家達成一個共識。這個整體上我們覺得是一個可行方案,亦檢視過到現在為止,在坊間、在商界和勞工界提出過的那些所謂不同建議,我們亦做了分析,發覺我們的方案是最可行的。
第一,它是有針對性的,說一句坦白說話,受影響的僱主是要負起僱主責任,但政府是有補貼協助他。第二,這個亦有一個長的過渡期,政府有角色扮演,我們說這件事政府不能置身事外。我們破格罕有地介入勞資、僱員的金錢關係,可以這樣說。我們以往是從無做過,我們純粹是作為一個監控者、作為一個球證、作為政府是一個規管者,我們不會直接用現金、政府公帑去介入。這是第一次做,證明政府有決心,有政治勇氣做這件事,我們完全是承擔、有擔當的。所以這個建議我覺得暫時來說仍然是一個好的基礎,可以繼續推進解決這個老大難的問題。多謝大家。
(待續)
完
2017年6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24分
香港時間20時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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