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公營房屋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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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一日)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推出的居者有其屋(居屋)計劃及綠表置居先導計劃(綠置居計劃)下的單位均錄得超額認購,而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推出的資助房屋項目「煥然壹居」亦大受歡迎。另一方面,政府於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公布《長遠房屋策略》,以480 000個單位作為未來十年公私營房屋的供應目標,當中公私營房屋比例為六比四。關於公營房屋的供應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長遠房屋策略》公布至今,以及由現時至二○二四年的兩段期間,

(i)每段期間內落成/預計落成的公營及私營房屋單位的數目及相對比例分別為何(並按年及區議會分區以表列出該等資料);
 
(ii)每段期間內落成/預計落成的公營房屋單位當中,分別屬(1)出租公屋、(2)居屋、(3)綠置居計劃、(4)香港房屋協會興建的資助房屋,以及(5)市建局興建的資助房屋的單位數目及百分比為何(並按區議會分區以表列出該等資料);及
 
(iii)每段期間內用於興建/預計用於興建公營及私營房屋的土地的面積及相對比例分別為何(並按年及區議會分區以表列出該等資料);
 
(二)有否評估各類資助房屋有否出現供求失衡的情況;若有評估而結果為有,應對措施為何,包括政府會否(i)訂立興建資助房屋數目的目標、(ii)制訂增加資助房屋供應的具體方案、(iii)修訂現時公私營房屋比例,以及(iv)修訂現時每年用於興建公私營房屋的土地面積比例,以增加公營房屋的落成量;
 
(三)鑑於有不少希望置業的夾心階層人士既未能負擔私營房屋的首期款項,又不符合申請居屋的資格,當局會否邀請市建局或其他相關機構推出類似夾心階層住屋計劃的資助房屋;若否,政府有何措施協助該等人士置業;
 
(四)由二○一四年至今,共有多少幅土地由私營房屋改劃作公營房屋用途;每幅土地的以下資料為何:(i)位置、(ii)改劃日期、(iii)在該處已興建/預計會興建的公營房屋類別、(iv)有關的公營房屋項目可提供的單位數目,以及(v)該等單位落成日期;及
 
(五)有否評估本年度賣地計劃內的土地當中,有多少幅私營房屋土地(特別是多年來未能出售的土地)適合改劃作公營房屋用途;政府會否訂立客觀的改劃準則;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胡志偉議員提問的各部分,在諮詢發展局後,現綜合答覆如下:
 
  政府在二○一四年十二月公布《長遠房屋策略》(《長策》),採取供應主導及靈活變通的原則,提供更多出租公屋單位和資助出售單位,促進現有資助出售單位的市場流轉,重建房屋階梯;並每年檢討長遠房屋需求推算,顧及最新社會、經濟及市場情況,訂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作為政府物色土地建屋的規劃指標。
 
  二○一七/一八至二○二六/二七年度十年期的房屋供應目標為46萬個單位,公私營房屋60:40之比,包括20萬個公屋單位和8萬個資助出售單位,以平衡基層市民對公屋的持續需求,以及中低收入家庭自置居所的願望;私人房屋供應目標為18萬個單位。採用60:40的公私營房屋新供應比例,是要表明政府在增加公營房屋供應方面的承擔,同時確保私人市場穩健發展。由於土地供應有限,若進一步調高公營房屋在新增供應中的比例,必然會減少私營房屋的供應,對私人市場的樓價和租金形成壓力,導致更多人不能負擔。因此,我們必須小心平衡公營和私營房屋兩者的發展。
 
  根據最新推算,在二○一六/一七年度起的五年內,公營房屋的預計建屋量為94 600個單位,當中出租公屋約71 900個,資助出售單位約22 700個。自二○一四年復建居者有其屋(居屋)以來,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和香港房屋協會分別出售了約4 800個及約1 000個新建居屋/資助出售單位。同時,房委會在二○一三年及二○一五年分別推出兩輪容許合資格的白表申請者在第二市場購買尚未繳付補價的資助出售單位的臨時計劃(註),讓超過4 000名白表買家在第二市場成功購買單位。房委會亦於二○一六年十月推出首個位於新蒲崗的「綠表置居先導計劃」項目,857個單位已全數售出。房委會會檢討上述兩項計劃的成效,以決定未來路向。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方面,應行政長官在二○一五年《施政報告》的建議,市建局將其轄下的「煥然壹居」部分單位改作資助出售房屋,並共售出322個單位。該計劃屬一次性的措施,巿建局未有計劃以資助出售房屋形式推出其他發展項目。
 
  由於開發房屋土地需要投入大量社會資源,包括土地、財政和人手等,在資源有限和房屋供求仍然失衡的情況下,政府會優先協助公屋申請者入住公屋和繼續透過居屋等計劃協助中低收入家庭自置居所(在最新一輪居屋預售,白表家庭申請者的入息限額為每月52,000元)。
 
  私人房屋方面,截至二○一七年三月底,預計未來三至四年一手住宅物業的供應量達96 000個單位,是自二○○四年九月起每季定期公布「私人住宅一手市場供應統計數字」以來的新高,比二○一二年七月本屆政府上任時的數字增加48%。持續增加房屋土地供應和實施適當的需求管理措施,有助穩定樓價和租金,最終惠及有意自置居所的各階層人士。由於目前全球仍處於低息及信貸寬鬆的大環境,香港樓市繼續呈現亢奮狀態,置業負擔比率日升,因此政府會雙管齊下,一方面增加房屋土地供應,另一方面實施適當的需求管理措施,以減低樓市泡沫風險,確保樓市穩健發展。在房屋供應仍然偏緊下,我們無意推出置業津貼等措施,以免令市場更為熾熱,推高樓價。
 
  土地供應方面,發展局與規劃署一直按照《長策》訂定的十年建屋目標物色合適的房屋用地。例如現時為增加短中期房屋供應逐步改劃的210多幅用地,可供興建逾31萬個單位,當中超過七成(約219 000個單位)為公營房屋。截至二○一七年六月初,96幅用地已劃作或改劃作房屋發展,估計共可提供約117 100個住宅單位(約69 900個公營房屋單位及47 200個私營房屋單位),另有19幅已開展法定改劃程序,估計完成後合共可提供約13 000個住宅單位(約11 300個公營房屋單位及1 700個私營房屋單位)。中長期方面,新發展區和新市鎮擴展區(包括古洞北和粉嶺北新發展區、東涌新市鎮擴展、洪水橋新發展區和元朗南發展)的公營房屋比例均達五至六成,務求提供足夠房屋用地去配合建屋目標。簡而言之,政府作出整體公私營房屋用地分配時,會參照現行房屋政策及《長策》建議的公私營60:40之比的房屋供應目標,同時會考慮個別地區及用地情況。
 
  發展局和規劃署一直與運輸及房屋局和房屋署緊密聯繫,物色合適土地交予房委會興建公營房屋。政府亦會在賣地計劃中維持一定數量的土地,向市場提供穩定的土地供應作私人住宅發展,以回應市民住屋的需要。政府會不時檢討情況,按需要審視土地的最適當用途,在合適的情況下將原計劃用作私營房屋的土地轉為公營房屋用途。在規劃土地的最適當用途時,須考慮的因素包括有關地區的特點、周圍環境、視覺影響、空氣流通、交通影響、噪音影響、社區設施配套,及區內基建設施(例如供水、排污、道路)的容量等。
 
  為增建公營房屋,政府一直不遺餘力物色合適土地,亦會繼續研究增加已開發地區的發展密度、改劃現有土地、開發新發展區等,並善用每幅用地的發展潛力,在規劃和基建許可下盡量增加公營房屋的建屋量。我們不低估在規劃上和從地區遇到的挑戰,因此各項增加土地和房屋供應的措施在推展上需時較長,希望社會各界同心,以市民迫切的住屋需要為先,作出必要的取捨。
 
  就提問第(一)(i)及(ii)部分關於全港公私營房屋單位落成數目的資料,請參閱附件一。提問第(一)(iii)部分關於用作興建公私營房屋的土地面積的資料,請參閱附件二。
 
  就提問第(四)部分,關於自二○一四年至今將私營房屋用地改劃作公營房屋用途的資料,請參閱附件三。
 
註:坊間一般稱為「白居二」計劃。



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