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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跨境學童進行走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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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鈞議員的提問和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不法分子教唆及利誘跨境學童(特別是小學生)進行走私活動。此外,深圳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近日於皇崗口岸一天內破獲十宗跨境學童走私智能手機和貴價食材進入內地的案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i)香港海關在各陸路出入境管制站截獲就讀小學或未滿12歲的學童走私物品出境,以及(ii)內地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在有關的陸路口岸截獲該等學童走私物品進入內地的個案宗數分別為何;
 
(二)第(一)項的個案數字按(i)出入境管制站/口岸、(ii)學童年齡,以及(iii)走私物品類別分類的數字(以表列出);
 
(三)當局是否已掌握不法分子利用跨境學童進行走私活動的情報;
 
(四)過去五年,當局有否主動偵查及打擊利用跨境學童進行走私的罪行,例如進行放蛇等行動;如有,相關的詳情為何,包括行動的(i)類型及(ii)次數,以及(iii)拘捕人數;及
 
(五)有何措施預防及遏止不法分子利用跨境學童進行走私活動;會否向有錄取跨境學童的學校和學童家長宣傳,提醒他們教導學童切勿替他人走私物品;有否與內地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定期商討合作打擊該類活動?

答覆:
 
主席:
 
  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後,現就提問綜合答覆如下:
   
  香港海關在各邊境管制站執行進出口管制,透過監察走私趨勢、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對過境人士及其行李進行抽查,並與香港其他執法部門(包括香港警務處、入境事務處)、內地海關及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定期舉行會議、交換情報及舉行聯合行動,以阻截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非法進出香港。
 
  在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期間,香港海關在各邊境管制站並沒有截獲跨境學童離港時攜帶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出境。至於過去五年內地當局在來往香港的陸路口岸截獲跨境學童走私物品進入內地的個案宗數,內地當局沒有向特區政府通報有關統計數字。
 
  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學童進行跨境走私活動,政府一直透過不同的渠道,包括每年舉行的跨境學童交通安排簡介會及日常聯絡,提醒學校及跨境校巴營辦商應不時向跨境學童了解過境及乘車的情況,教導他們妥善保管書包及個人隨身物品,避免在過境途中被插贓走私物品;以及教導學童必須奉公守法,切勿參與不當活動。
 
  香港海關已加強口岸宣傳教育及執法,包括在海關大堂設置跨境學童清關指示牌,和加強跨境學童和保姆的抽查。在清關過程中,海關人員亦經常主動提醒學童妥善保管個人物品,免被犯罪分子有機可乘,利用作走私違禁品及受管制物品。
 
  教育局已制訂安全指引及注意事項,要求接載跨境學童的校巴營辦商提醒保姆及家長/監護人,切勿教唆及利用學童進行任何走私活動;而指引亦已清楚列載相關的法例及刑責以及舉報熱線,以起阻嚇作用。
 
  因應近期情況,政府已去信學校,再次提醒學校須特別注意的事項,以及促請學校提示跨境學童的家長/監護人留意其子女的情況,確保他們不會涉及任何走私活動。在過去兩星期,邊界及元朗警區亦在所屬的陸路邊境管制站和取錄跨境學童的學校向跨境學童、家長派發超過二萬張宣傳單張,提升對不法走私活動的意識,以免遭不法分子利用誤墮法網。此外,教育局會聯同相關的政策局及政府部門舉辦分享會,讓學校、校巴營辦商、跨境學童及其家長/監護人了解走私活動的最新情況,以及認識相關的法例和刑責,而各持份者亦須教導學童遵守相關法規。
 
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