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八題:為在香港境外遇上困難的香港居民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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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港人在海外因涉嫌販毒而被拘捕的案件時有所聞,例如區永祥先生、客死異鄉的張泰安先生,以及懷疑因冤獄而被菲律賓當局判處入獄40年而現正等待上訴的鄧龍威先生等人的案件。近日,有三名19至24歲青年人乘搭航機從巴西抵達泰國曼谷機場時,被當地緝毒人員從其行李暗格中搜出12.3公斤市價約1,000萬港元的可卡因,因而被捕。他們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關於政府向在海外因涉嫌販毒而被施加刑事強制措施的港人提供協助,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據報上述三名青年人受一名水貨客以每人8,000元的酬勞招攬販毒,並與該名水貨客透過即時通訊程式WhatsApp內群組互通消息,當局有否評估,過去五年,有多少名港人加入了類似的群組,以及當中有多少人可能曾販毒;

(二)有否研究現時有多少個團體透過社交網站招攬港人從事水貨活動甚至販毒,以及當中有多少個團體懷疑由黑幫分子或販毒集團操控;

(三)有何政策專門打擊透過社交網絡及智能手機應用程式等渠道招攬青年人從事水貨活動、販毒或其他違法行為;在調查期間,當局有否透過「放蛇」行動深入搜證;

(四)政府向上述三名被捕青年人提供了甚麼協助,包括確保他們在泰國獲得公平、公開審判的協助;

(五)對於仍在菲律賓等待上訴的鄧龍威先生,政府近月有否為他及其家屬提供任何協助;鑑於據悉英國駐菲律賓大使館較政府及國家外交部更積極向鄧先生提供協助(包括就法律援助提出上訴、定期監獄探訪及財政支援),政府會否更積極地向鄧先生提供協助,以及促請國家外交部向鄧先生提供更多協助;及

(六)鑑於本人得悉,多年來有市民譏諷政府對在海外服刑港人的福祉「袖手旁觀」和態度被動,而提供的協助亦成效不彰,政府會否就此作出檢討;會否與英國駐菲律賓大使館合作,積極為懷疑遭到不公平審訊的鄧先生提供協助,確保他上訴時獲得公開、公平和合理的審判?

答覆:

主席:

  就謝議員的提問,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執法部門一直密切留意本地及外地的販毒趨勢,並與海外執法機關保持緊密聯繫,交換情報及適時採取聯合行動,以打擊各類販毒活動。其中,警方毒品調查科不時作網上巡邏,並就牽涉毒品的網頁作適當調查和跟進行動。打擊黑社會活動及毒品罪行一向是警務處的重點工作,警方會繼續致力開展情報主導的行動,全力打擊黑社會、犯罪集團、有組織罪行及販運毒品活動,特別是利用學生及青少年進行的犯罪活動。

  警方並無提問中所要求的分項數字。

(三)警方毒品調查科會繼續進行網上巡邏,以打擊網上販毒活動。警方亦會繼續透過不同渠道,例如社交媒體,宣傳禁毒訊息,提醒青少年切勿為賺快錢而參與販毒活動。此外,警方會繼續積極追查利用青少年販毒的販毒集團,並適當地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第56A條,向法庭尋求對利用青少年販毒的不法之徒加重刑罰,藉此加強阻嚇作用。

(四)至(六)特區政府一向致力為在香港境外遇上困難的香港居民提供協助。一般而言,特區政府收到有關香港居民在外地被拘留或監禁的求助,或國家駐外使領館通知入境事務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小組)關於香港居民在外地被拘留或監禁的事宜後,小組會和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公署)、國家駐外使領館及相關政府部門聯繫,並因應個別個案的性質、情況和求助人的要求,提供可行及適切的協助。特區政府和國家駐外使領館跟進求助個案時,必須尊重和遵守當地的司法制度。

  就問(四)中提及的個案,小組在接獲當事人家屬求助後,已透過公署及國家駐泰國大使館了解情況,並已按當事人家屬的意願提供可行協助,包括透過國家駐泰國大使館確定當事人的拘留情況及地點,並敦促當地相關部門確保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依法、公平處理有關案件;提供當地律師和翻譯員的資料;協助家屬了解相關探視安排等。我們會繼續與公署及國家駐泰國大使館保持聯繫,為當事人及其家屬提供可行及適切的協助。

  就問(五)及(六)中提及的個案,小組一直就有關個案與公署及國家駐菲律賓大使館保持聯繫,因應當事人或其家屬的要求盡力提供可行協助。多年來,小組在每次收到當事人或其家屬的求助要求後,都會即時因應情況和有關要求的性質,透過國家駐菲律賓大使館跟進個案或作出相關安排,包括要求當地相關部門依法、迅速、公平和公正審理有關案件等。國家駐菲律賓大使館亦曾多次派員探視當事人,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物品及食物,及多次協助當事人向當地政府反映訴求,並曾協調當地華人協助當事人聘用翻譯。我們會繼續關注個案,為當事人提供可行協助。



2017年6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