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題:借出場地以供用作每年七月一日遊行的集合及起步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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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許智峯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的口頭答覆:
                                          
問題:

  今年七月一日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成立二十周年。據報,國家主席屆時可能會訪港。另一方面,自二○○四年至去年每年七月一日,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均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免費借出維多利亞公園的足球場,作為遊行的集合及起步地點。然而,康文署拒絕了民陣於今年提出的有關申請,因為該等場地已借給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慶委會),用作舉辦科學科技展覽。康文署表示,慶委會是一個慈善團體,因此可以優先預訂使用該等場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接獲國家主席將會於香港特區成立二十周年期間訪港的通知;若有,有關的日期、訪問安排,以及預算開支分別為何;

(二)康文署是否純粹基於慶委會屬慈善團體,決定把上述場地借給慶委會,而沒有考慮其打算在該等場地舉辦的科學科技展覽是否屬慈善活動;康文署會否檢討有關申請免費使用康樂設施的審批機制,以確保並非慈善性質的民間組織有公平合理的機會免費使用康樂設施;及

(三)有否評估康文署拒絕民陣申請的做法,會否給予公眾一個負面印象,即政府基於國家主席可能會於香港特區成立二十周年期間訪港,意圖減少遊行人數,以營造歌舞昇平的氣氛;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慶祝香港特區成立二十周年,除了特區政府會舉辦一連串慶祝活動外,不少民間團體也希望借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場地舉辦慶祝活動。就問題的三個部份,現答覆如下:

(一)就第一部分的提問,特區政府現時未有資料可以公布。

(二)維多利亞公園(維園)是康文署轄下的康樂場地之一。由於維園交通方便,因此康文署經常收到不少團體申請使用足球場及中央草坪舉行大型活動。康文署一向按既定的指引和程序,處理轄下康樂場地的預訂申請及作出審批。《免費設施的預訂程序》(《預訂程序》)是以預訂場地機構的類別及預訂時間來區分優先次序,並且清楚列出其詳情及附以一些例子。根據該《預訂程序》,可以在活動舉行前三個月預訂康文署康體設施的團體,包括在稅務局註冊的慈善團體及在社會福利署註冊的受資助非政府機構、體育總會的屬會、法定團體、根據《公司條例》或《社團條例》註冊的正式協會和法團、區議員辦事處等,當中以註冊慈善團體及受資助非政府機構的優先排列次序較高。《預訂程序》載於康文署網頁供市民查閱。

  康文署於本年三月十五日收到香港各界慶典委員會(慶委會)申請於六月下旬至七月初使用維園六個足球場作為舉辦慶祝特區成立二十周年活動。其後,康文署於本年四月三日收到民間人權陣線(民陣)的申請,以「鴨脷洲社區職工會」(職工會)名義,於本年六月三十日及七月一日借用維園六個足球場、中央草坪及音樂亭,舉行「2017七一大遊行」活動。

  由於慶委會是一個在稅務局註冊的慈善團體,並已於用場舉辦活動前三個月(即二○一七年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期間)提出申請,所以康文署按既定指引審批該優先預訂申請,因而未能接受職工會申請同時使用維園六個足球場舉辦活動。

  一般而言,如有不同機構申請在同一時間同一場地舉辦活動,康文署會按《預訂程序》列明的優先次序考慮預訂申請,並且會盡量作出協調。舉例來說,署方會檢視是否可以同時接納不同的申請,又或建議有關團體考慮另訂使用場地時間或使用其他場地的可行性等,以便不同申請團體經協調下可預訂康文署的康樂場地舉辦活動。

  有關《預訂程序》(包括所列的優先次序)行之有效,亦確保場地的預訂及分配程序公平、公開及公正。康文署會不時因應需要檢視有關安排。

(三)如上文所述,康文署是基於已有團體於六月下旬至七月初申請在維園六個足球場舉行大型活動,而該團體享有較優先預訂設施的次序,因此康文署未能接納其他團體同一時段使用同一設施的申請。處理申請期間,康文署亦與民陣保持聯繫,其後收到民陣申請於本年七月一日改用維園其他設施,以舉行「2017七一大遊行」活動。經考慮當日活動的人流、交通情況及公眾秩序等因素及徵詢其他相關政府部門的意見後,康文署已接納民陣於七月一日借用維園中央草坪及音樂亭的申請。



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