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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二題:家庭住戶入息及就業人士就業收入的統計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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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姚松炎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根據政府統計處發表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向本會提供一九九七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七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六年每年的下列統計數字:
 
(一)所有家庭住戶按其每月入息(由低至高)排列後劃分為10等分組別,每個組別的家庭住戶每月入息的範圍、中位數和平均數;
 
(二)全港市民按其人均住戶每月入息(由低至高)排列後劃分為10等分組別,每個組別的市民的人均住戶每月入息的範圍、中位數和平均數;
 
(三)所有就業人士按其每月就業收入(由低至高)排列後劃分為10等分組別,每個組別的就業人士就業收入的範圍、中位數和平均數;
 
(四)所有就業人士按其每月就業收入(由低至高)排列後劃分為10等分組別,每個組別的就業人士再分別按性別、年齡組別、教育程度、就業身份(即僱員、僱主及自營作業者)、行業主類和職業組別劃分的數目;及
 
(五)分別按(i)家庭住戶每月入息、(ii)人均住戶每月入息和(iii)就業人士就業收入計算的堅尼系數?
 
答覆:
 
主席:
 
(一)至(四)根據政府統計處進行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所得數據,一九九七年、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七年、二零一二年及二零一六年的有關統計數字分別列載於附件一至附件四。
 
(五)由於「綜合住戶統計調查」的樣本不足以編製準確的堅尼系數,政府統計處一向使用樣本規模較大的人口普查/中期人口統計的數據編製堅尼系數。以此數據編製的一九九六年、二零零一年、二零零六年、二零一一年及二零一六年按住戶收入、人口平均住戶收入和主要職業收入計算的堅尼系數,請見附件五的表一。

  以上的堅尼系數是反映住戶在現金方面的收入差距,惟單從住戶的現金收入分析未必能全面反映住戶實際的經濟狀況,因為政府在稅務方面的政策、及以實物形式提供的福利(包括教育、房屋及醫療),均對住戶收入重新分布有着整體性的影響。因此,政府統計處亦有編製按除稅及以實物形式提供福利轉移後住戶收入計算的堅尼系數,有關數字請見附件五的表二。
 
  就上述各堅尼系數的概念及估計方法,可參考《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主題性報告:香港的住戶收入分布》(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459_tc.jsp)。
 
2017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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