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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拆卸工程承辦商違規清拆北角大廈天台石棉瓦片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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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樓宇拆卸工程承辦商在拆卸北角渣華道大廈時,違規清拆及處置石棉瓦片,今日(六月十二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被判罰款30,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今年一月接獲投訴指有人非法拆除北角渣華道一大廈天台的石棉瓦片。環保署執法人員到場調查,發現拆卸上址大廈的承辦商正自行拆除石棉瓦片,而未有按法例要求由註冊石棉承辦商進行拆除石棉工程。該承辦商亦並無向環保署登記為化學廢物產生者,拆除的石棉瓦化學廢物亦沒有按法例要求妥善包裹、標識和存放。環保署經蒐證後對涉事的拆卸大廈承辦商提出檢控。

  發言人解釋,為保障公眾健康,拆除石棉工程必須由註冊石棉承辦商按照法例及石棉管制工作守則的要求進行,以防石棉纖維釋出影響工人與公眾健康。經拆除的石棉瓦片屬化學廢物,必須按法例要求妥善包裝、標識及存放,以及聘用持牌的化學廢物收集商將石棉廢物運往指定廢物處置設施。

  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和《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違規清拆石棉瓦片或違規處置石棉廢料的人士,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2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