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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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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九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陳繁昌教授及馮婉眉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會)委員。

  行政長官亦再度委任熊運信為委員會委員。

  政府發言人說:「三位委員的任期為兩年,由今年七月一日起至二○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

  現任委員沈祖堯教授及林李靜文將於二○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卸任。

  發言人說:「我們感謝沈祖堯教授及林李靜文於在任期間向委員會提出的寶貴意見,並對維持香港司法獨立作出貢獻。」

  委員會的職能,是就司法職位空缺的填補、司法人員就服務條件提出並經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申述,以及影響司法人員而可予訂明或可由行政長官轉介予委員會的任何事項,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或作出推薦。

  委員會的其他成員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主席)、律政司司長(當然委員)、鄧楨法官、張舉能法官、譚允芝資深大律師及鄭維志。
 
2017年6月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