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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本地嬰幼兒配方粉的供應及出口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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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黃定光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答覆:

問題: 

  政府自二○一三年以來採取了多項措施,確保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配方粉)有安全而穩定的供應,包括自二○一三年三月起實施規定,每名16歲或以上人士每24小時計只可攜帶淨重不超過1.8公斤配方粉離境(俗稱限奶令),以防止水貨活動把大量配方粉從香港供應鏈中帶走。關於限奶令的執行及配方粉的供求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二○一三年三月至今,每年因違反限奶令而被檢控及定罪的人數分別為何,以及當中涉及水貨活動的人數為何;被定罪人士的一般判罰為何;

(二)按嬰兒數目、母乳餵哺比率等因素計算,過去三年每年配方粉的需求量為何;該等數目與有關年度的配方粉留用進口貨量如何比較;及

(三)是否知悉,現時本港哪些地區偶爾會出現配方粉缺貨問題;當局會於何時全面檢討配方粉的供求情況?

答覆:

主席:

(一)自《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規例》)於二○一三年三月一日實施至今,因違反《規例》而被檢控的個案數字在二○一三年、二○一四年、二○一五年及二○一六年分別為2 959宗、5 160宗、4 490宗及3 830宗。被定罪的個案數字在二○一三年、二○一四年、二○一五年及二○一六年則分別為2 947宗、5 114宗、4 445宗及3 802宗。

  在上述期間,被定罪個案的罰則包括罰款200元至150,000元不等、即時監禁(刑期介乎一天至180天)、社會服務令、感化令等。
   
  政府沒有涉及以「水貨」形式輸入或輸出本港的配方粉貨量數字。

(二)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在二○一四年、二○一五年及二○一六年,配方粉的進口貨量分別為5 600萬公斤、5 400萬公斤及5 900萬公斤,轉口貨量分別為900萬公斤、1 200萬公斤及1 700萬公斤,而留用進口貨量則分別為4 700萬公斤、4 200萬公斤及4 200萬公斤。

(三)我們已設有恆常機制監察本地嬰幼兒配方粉的供求情況。由《規例》在二○一三年實施以來,我們委託了顧問公司就配方粉在零售層面的供應及價格情況進行調查。我們亦已成立配方粉供應鏈委員會,以持續檢視配方粉出口限制措施的運作及成效。

  調查的結果反映配方粉供應鏈的運作持續改善,但個別品牌的配方粉在個別地區仍有不同程度的短缺。我們會繼續進行上述調查,並會因應巿場情況持續與業界及相關持份者檢視及優化配方粉供應鏈,以確保有效運作。

  特區政府明白社會上不同持份者對《規例》的關注,總的來說,本港嬰幼兒配方粉的供應主要是滿足本地嬰幼兒的需要。《規例》的政策目標是保障本地嬰幼兒配方粉的供應穩定及充足。上述數字顯示,整體來說配方粉進口貨量及轉口貨量均有所增加,而留用進口貨量保持穩定,觸犯《規例》而被檢控及定罪的數字則持續下降,配方粉供應鏈的運作亦持續改善,可見配方粉貿易日趨暢順,《規例》某程度上在照顧本地嬰幼兒需求及保障商業貿易自由之間取得平衡,我們會持續留意配方粉供應鏈的運作,並檢視有關的措施成效。
 
2017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