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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打擊假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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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書面答覆:
   
問題:
 
  多年來有跨境犯罪集團安排內地人士透過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以便相關內地人士可申請《前往港澳通行證》(俗稱「單程證」)來港定居。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二○○六年成立專案小組打擊有關罪行。由二○○八年至二○一五年,入境處就5 890宗懷疑假結婚個案展開偵查,並拘捕了8 655人,當中1 550人被定罪。同期因假結婚而被定罪的人士被判處的監禁刑期由四至24個月不等,而一名集團主腦則被判監四年,但該等刑期遠較法例訂明的最高14年監禁刑期為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去年分別有多少名香港居民因干犯假結婚相關罪行而被檢控及定罪,並按他們的性別及所屬年齡組別列出分項數字;被定罪人士當中,中介人的數目及他們的一般判罰為何;
 
(二)鑑於由二○○八年至二○一五年,因干犯假結婚相關罪行而被檢控及定罪的人數只佔被捕人數約六分之一,當局有否檢討(i)該比率是否偏低(如屬偏低,原因為何)、(ii)偵查假結婚工作的成效,以及(iii)在檢控及搜證方面遇到的困難;如有檢討,結果為何;
 
(三)為進一步打擊假結婚相關罪行,當局會否(i)向入境處增撥資源,以便其人員可以更嚴格地審查跨境婚姻登記,以及(ii)加強與內地當局和其他國家的情報交流;
 
(四)當局有否計劃與內地當局商討單程證的審批事宜,並提出入境處參與甚至全權負責單程證的審批工作,以期更有效遏止假結婚相關罪行;
 
(五)當局有否研究上述被定罪人士的判罰是否具足夠的阻嚇力;如有研究而結果為否,當局會否選取某些個案提出上訴,以尋求上訴法庭頒下判刑指引,列明更嚴厲的判刑尺度;及
 
(六)當局有否檢討現時就干犯假結婚罪行的嚴重性所進行的宣傳工作的成效;除了舉行新聞簡報會、發出新聞稿及接受傳媒訪問等宣傳渠道外,當局會否採用其他新方法(例如社交網絡)進行宣傳工作?

答覆:

主席:
 
  就涂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在二○一六年,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共對507宗懷疑假結婚個案展開調查;98人被成功檢控定罪,包括84名香港居民,當中54人為男性,30人為女性。上述被成功檢控的98人(包括中介人),均被判予監禁刑罰,刑期由四至18個月不等。入境處並沒有備存提問涉及的其他分項統計數字。
 
(二)、(三)、(五)及(六)任何人士如以虛假婚姻,或安排其他人士參與假結婚,以協助其取得所需文件申請來港,即屬違法。在辦理假結婚及藉假結婚申請來港的過程中,有關人士可能經已干犯重婚、發假誓、提供虛假資料、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及串謀欺詐等罪行。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另外,任何人士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亦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15萬元及監禁14年,其協助及教唆者亦會遭受檢控。我們認為過去有關判刑具阻嚇力。若認為個別案件的量刑過輕,未能適當地反映該類罪行的嚴重性和達到阻嚇目的,入境處會徵詢律政司的意見,研究是否應該提出覆檢判刑或申請上訴。
 
  為打擊假結婚活動,入境處婚姻登記處已加強核查可疑登記婚姻個案。同時,調查分科人員亦會就可疑結婚個案主動展開調查。一般而言,入境處執法人員會透過不同渠道全面搜集相關證據,包括進行家訪作突擊檢查、搜集其他環境證據及證供,以及對涉案人士作獨立問話等,以符合刑事檢控對證據的高要求。
 
  此外,入境處一直與內地保持緊密聯繫,把觸犯假結婚相關罪行的內地居民資料通報內地執法機關,以便對有關人士日後的簽注申請作出嚴格審批。內地執法機關亦會把懷疑假結婚的個案轉交入境處跟進;有關人士日後來港時,入境處會詳細審查他們的訪港目的。如對他們來港的目的有懷疑,入境處可能會拒絕他們入境。若發現有關人士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其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會被依法取消,涉案人士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入境處不時透過新聞簡報會、新聞稿及傳媒訪問等渠道,提醒市民大眾切勿以身試法。入境處會繼續透過宣傳及教育,從不同合適的渠道提醒市民守法的重要性,以及干犯相關罪行的嚴重性。
 
(四)《前往港澳通行證》(慣稱「單程證」)是內地有關機關製發的證件,其受理、審批及簽發屬內地當局的職權範圍。根據《基本法》第22條的規定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一九九九年的解釋,內地居民不論以何種事由要求來港,均須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其所在地區的有關機關申請辦理批准手續,並須持有有關機關製發的有效證件。因此,內地居民如欲來港定居與家人團聚,須向其內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單程證。在內地當局審批單程證的過程中,入境處會在個案層面作出配合,包括在有需要時協助核實申請人提交證明文件的真偽及申請人報稱與其在港親屬的關係(例如夫妻)。若發現情況可疑或資料與事實不符,入境處會通知內地當局,亦會要求申請人呈交進一步的證明文件。入境處亦會協助內地當局調查涉及以不法手段行為取得單程證的個案。以夫妻團聚類別的單程證申請為例,內地當局會將夫妻關係存疑的申請人及其香港配偶的資料送交入境處,以核查香港居民的身份資料、在香港婚姻登記證明的真偽或其他有關記錄,入境處會把核查結果通報內地當局跟進。特區政府認為沒有需要和理據要求內地當局考慮改變現行單程證制度和審批工作。
 
2017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