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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就《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的建議修訂展開公眾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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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六日)就《食物攙雜(金屬雜質含量)規例》(第132V章)(《規例》)的建議修訂展開公眾諮詢。諮詢為期三個月,至九月五日止。

  政府發言人說:「《規例》規管食物中金屬污染物含量。為加強保障公眾健康、提高規管工作成效,及促使本港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政府現建議加強和更新《規例》的內容。」

  發言人表示,政府在釐定有關建議修訂時,參考了食品法典委員會訂立的國際食物安全標準、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標準、本地的飲食模式及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過往進行的風險評估的結果等。

  政府建議取代現行「所有固體/液體食物」的食物類別,改為就個別食物/食物組別訂定最高含量,以便與食品法典委員會的原則及現代國際規管趨勢保持一致。這有助當局以更集中、適切和相稱的方式規管有關食物中的金屬污染物。

  為使香港的食物安全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政府亦建議採納所有食品法典委員會就金屬污染物訂定的最高含量,但不建議採納該委員會就特定食物類別金屬污染物所訂的七個最高含量,包括「精米」的鎘最高含量,以及捕獵魚類的甲基汞指引限值等。

  對香港市民重要但食品法典委員會未有訂定金屬污染物最高含量的食物/食物組別,政府亦建議訂定相關的最高含量。當局在訂定該最高含量時,考慮了多項因素,包括本地飲食習慣、本港過往進行的風險評估、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相關標準、香港和其他司法管轄區近期的食物事故,及食品法典委員會「可合理做到的盡可能低水平」的原則等。

  此外,諮詢文件建議更新《規例》中的食物描述和專門用語,以及在《規例》中加入最高含量的相關說明,使《規例》與國際標準一致。

  發言人說,根據建議修訂,《規例》所涵蓋的金屬污染物將由七種增至十四種,而金屬污染物的最高含量數目則由十九個增至一百四十五個,當中九十個較現行最高含量嚴格。

  他說:「根據食安中心進行的恆常食物監察計劃及其他研究結果,本港市場出售的食物的金屬污染物含量一般能符合建議的最高含量。」

  「我們會考慮在修訂規例生效前設定寬限期,讓食物業及持份者有合理時間為已更新的食物安全標準作好準備。」

  發言人續說:「我們歡迎市民就建議修訂提出意見。在敲定立法建議和把修訂規例提交立法會審議前,我們會考慮公眾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

  諮詢文件可在食物及衞生局(www.fhb.gov.hk)和食安中心(www.cfs.gov.hk)網站下載。

  市民可於九月五日或以前,以郵寄(香港金鐘道六十六號金鐘道政府合署四十三樓)、傳真(2893 3547)或電郵(metal_consultation@fehd.gov.hk),向食安中心提交意見。

  政府亦會舉辦兩場公眾諮詢會,收集市民意見:

第一場
日期:七月十一日(星期二)
時間:上午十時三十分
地點:九龍荔枝角荔灣道十九號荔枝角政府合署二樓禮堂
  
第二場
日期:八月十一日(星期五)
時間:上午十時三十分
地點:香港銅鑼灣高士威道六十六號香港中央圖書館地下演講廳

  有關公眾諮詢會的詳情,市民可在辦公時間致電食安中心(2381 6096)查詢或瀏覽食安中心網頁。
 
2017年6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