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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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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修訂)條例草案》(《修訂條例草案》)今日(六月二日)刊憲。《修訂條例草案》旨在推展三步計劃,從而加強管制進口及再出口象牙及大象狩獵品,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修訂條例草案》亦會加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條例》)《條例》所訂罰則以加強阻嚇瀕危物種走私及非法貿易。

  政府發言人指出,政府致力於保護瀕危物種。為確保大象,尤其是正面臨迫切絕種威脅的非洲象的存活不受威脅,國際社會要求加強措施管制象牙的國際及本地貿易,訴求日趨強烈,香港亦有責任加入國際保護大象的行動。

  政府在二○一六年十二月公布計劃一次過修例以實行一個分為三步的計劃,以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提交《修訂條例草案》將會實踐政府所作的承諾。

  計劃的第一步是禁止進口及再出口現時《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下仍然容許進口、出口及再出口的所有大象狩獵品及《公約》後象牙。這一步將於《修訂條例草案》生效當日起實施。

  第二步是在第一步生效三個月後,禁止《公約》前象牙的進口及再出口,並向本地市場的《公約》前象牙施加許可證管制,做法一如對《公約》後象牙的現行管制。

  第三步是禁止為商業目的管有任何象牙。這一步將會在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即由三步計劃公布後經過五年寬限期後才實施。這一步實施後,所有象牙的本地貿易將會全面結束。 

  在以上三步實施後,現時《公約》中包括就科研、教育、執法及個人或家庭財產(旅遊紀念品除外)的特定及嚴格規定的例外情況,均仍適用。此外,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實施後,「古董象牙」的貿易可以繼續。這些擬議安排符合國際慣例,並且不會嚴重影響政府保育大象的措施。

  此外,為有效阻嚇包括象牙在內的野生動植物的非法貿易,並向國際及本地社會傳達明確的信息,表明政府保護瀕危物種和打擊走私野生動植物的決心,政府建議藉《修訂條例草案》加重《條例》所訂罰則。

  擬議的修訂包括劃一相關商業和非商業簡易罪行的罰則,為循公訴程序定罪的罪行另訂一套新罰則,及增加最高罰款和監禁期限。如果《修訂條例草案》獲得通過,加重了的罰則將會適用於大象及其他《條例》下所有列明物種。

  《修訂條例草案》將於六月十四日提交立法會。
 
2017年6月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