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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紓緩懲教人員工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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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懲教署署長於今年二月的周年記者會上致辭時表示,懲教署「仍然處於職員流失的高峰期,這現象仍會持續數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懲教署各職級人員的流失人數及其佔有關職級的總人數的百分比分別為何;
 
(二)鑑於近年在囚人士因急病或意外受傷而轉送急症室診治、或因病入住外間醫院或定期被送到外間診所接受專科治療的數目持續高企,有關的醫療押解工作對懲教署的人手構成莫大壓力,當局會否向懲教署增撥資源以增聘人手應付該類工作;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如何;
 
(三)鑑於有懲教署人員向本人反映,他們須輪轉式輪值工作而當他們需「追更」時,由於第一更與第二更之間的休息時段較正常為短,在該等休息時段他們寧願留在職員休息室而不長途跋涉回家(基於懲教院所大多位於偏遠地區),但該等休息室的空間狹小而且床位及設施不足,當局會否在這方面作出改善;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如何;及
 
(四)當局有何措施減輕懲教署人員嚴重流失的情況;會否考慮改善他們的薪酬待遇、調整工時或採取其他措施;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過去三個財政年度,懲教署各職級的流失人數及流失率表列如下:
     
 主任級
 
財政年度 自然流失 其他流失 總數 流失率
二○一四至一五 48 5 53 5.0%
二○一五至一六 50 14 64 5.9%
二○一六至一七 62 11 73 6.7%
總數 160 30 190

員佐級
 
財政年度 自然流失 其他流失 總數 流失率
二○一四至一五 155 83 238 5.0%
二○一五至一六 217 84 301 6.3%
二○一六至一七 194 113 307 6.5%
總數 566 280 846

註:自然流失指退休,而其他流失包括離職、轉職、革職、死亡等。
 
(二)懲教署押解及支援組負責日常押解在囚人士前往公立醫院應診及入院治理的工作。在有需要時,懲教署也會安排懲教院所的當值人員執行上述醫療押解職務。鑑於近年這方面的工作日益繁重,懲教署於二○一六至一七年度增加27個職位,專責押解工作。此外,懲教署亦不時檢視人手運用情況,並將部分人手調派到押解及支援組,藉此減輕個別院所因派員負責押解工作而對院所內部人手的影響,並提升執行職務的整體安全。
 
(三)基於懲教署的工作模式及其人員的輪班安排,各懲教院所均設有留宿設施讓懲教人員留宿候召,以應付運作及緊急需要。署方須按照《政府產業管理及有關事務規例》為懲教人員提供留宿及其他基本設施(如休息室、食堂等)。懲教署不時檢討有關留宿設施的供應比率和面積,務使有關設施符合懲教人員的實際工作需要。
 
(四)為應付人力資源的持續需求,提供優質的羈管和更生服務,懲教署近年採取多方面措施吸納及挽留人才,相關例子如下:
 
(i)在招聘方面,近年懲教署就懲教助理職系加快招聘程序,由九個月縮短至約五個月,讓獲取錄者盡快接受入職訓練及投入工作。另外,懲教署亦將招聘二級懲教助理的次數增加至每年兩次;同時,懲教署正透過「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或「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增聘人手執行非核心職務,以紓緩懲教人員的工作負擔;
 
(ii)在工時方面,懲教署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透過更改更份安排試行五天工作周,並於本年二月起以哥連臣角懲教所作為試點。推行五天工作周,讓同事在不減少規定工作時數的原則下,享有更多連續例假,在取得工作與生活較佳平衡之餘,亦可減低總體上下班通勤時間。然而,由於各院所的管理、運作、在囚人士的日程和服刑安排等各方面都不盡相同,署方必須在不影響各院所的運作及保安情況下,審慎考慮所有因素,才能進一步推行彈性更份安排;及

(iii)在房屋福利方面,除了正在興建的田灣懲教署職員宿舍及觀塘紀律部隊綜合職員宿舍外,懲教署一直積極研究各種增加宿舍供應的方案,包括重建現有的已婚職員宿舍、重新分配空置宿舍等,務求在善用資源的大前提下,盡可能增加單位供應。
   
  懲教署會繼續密切監察員工工作量及檢視人手情況,並會適時按照既定機制調配及爭取所需資源。
 
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53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