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題:使用閉路電視系統協助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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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田北辰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答覆:

問題: 

  據報,近年警方憑案發現場附近閉路電視錄影片段所得線索,偵破了多宗備受公眾關注的罪案,而該等片段在有關審訊中成為關鍵證據。另一方面,有市民向本人反映,設置閉路電視系統有助減少交通違例行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由政府部門在公眾地方設置的閉路電視系統數目;當局會否在各個治安黑點設置更多閉路電視系統,以提高阻嚇作用及協助執法;

(二)過去十年,各執法部門憑閉路電視錄影片段所得線索偵破的罪案數目;及

(三)當局會否研究在巴士總站、劃有黃色方格的路口、經常出現違例泊車的地點及交通黑點設置閉路電視系統,以協助警方就交通違例行為執法;當局會否考慮修訂相關法例,明確訂明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可被視為違例泊車及在黃色方格停車等交通違例行為的充分證據?

答覆:

主席:

  閉路電視系統可全日24小時就特定範圍進行拍攝及監察,個別系統亦具有錄影功能,有助提升保安及預防罪案。因此,本港不少私人大廈、商場、政府大樓及公共設施等,均已普遍採用閉路電視系統作保安及監察之用。另外,政府一向有使用閉路電視攝影機監察交通情況。就田北辰議員的提問,我現綜合回覆如下:
 
  現時,不少政府部門如運輸署、房屋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環境保護署(環保署)、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及香港海關(海關)等,均在其轄下範圍或公眾地方安裝了閉路電視攝影機。
 
  運輸署在全港交通繁忙的道路及政府行車隧道和管制區範圍裝設了閉路電視攝影機,以監察交通情況。房屋署在公共屋邨、商場、停車場及建築地盤的不同位置,安裝了閉路電視攝影機作保安、防盜及監察用途,當中包括俗稱「天眼」的「高空擲物監察系統」。康文署在轄下場地安裝了閉路電視攝影機,以保障場地公眾安全、協助人群管理及監察場地運作。食環署在六個棄置垃圾黑點安裝了網絡攝錄機,加強監察違例棄置垃圾的情況。環保署則在八個非法傾倒建築廢物黑點安裝了監察攝錄機,並計劃在其他黑點加裝這個系統。
 
  此外,警務處為邊境保安、反走私及反偷渡等目的,在陸路邊境及香港水域設置了閉路電視攝影機。在大型公眾活動舉行期間,警方會在策略性位置如出現大量人流的地點裝設臨時閉路電視系統,以了解人群流量和動向及採取相應的人群管理措施。有關臨時系統不具備錄影功能,並會在活動完結後因應行動需要盡快拆除。另外,為監察出入境管制站的人流及車流、e- 道運作情況和保安目的,入境處和海關在各管制站亦安裝了閉路電視攝影機。
 
  上述政府部門均設有內部指引,嚴格規管閉路電視系統只限獲授權人士使用,並確保系統的使用及錄影影像和片段的處理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我們沒有備存政府所有部門設置的閉路電視攝影機的統計數字。
 
  在交通執法方面,運輸署在全港不同地點設有偵速攝影機箱及衝紅燈攝影機,以打擊超速駕駛及衝紅燈。警務處亦有使用雷達攝影系統及雷射槍測速儀器。該等系統及裝置具攝影和偵速功能,但並非閉路電視系統。
 
  現時,相關政府部門正研究應用資訊科技包括閉路電視以監察和檢控交通違規行為如違例泊車及違例上落客貨的建議,包括研究設置有關系統作檢控用途在法律及技術等方面的可行性,以及裝置和運作有關系統所涉及的額外資源等。政府的目標是應用新科技協助前線人員就交通違規行為執法,以及提升後勤支援程序的效率。如有需要,政府會修改有關法例以配合相關的執法工作。
 
  在偵查罪案方面,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可能拍攝到案發經過及犯案者和受害者的容貌和特徵,為執法部門提供重要調查線索,在一些案件中更是檢控及定罪的重要證據。我們沒有備存憑閉路電視錄影片段偵破的罪案總數,但我可以舉一個例子。在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一名傳媒工作者遇襲的案件中,警方調查人員在分析案發現場及附近的閉路電視片段後鎖定兩名疑兇。審訊期間,控方於庭上播放多段閉路電視片段,並被法庭接納為證據。兩名被告被判罪名成立,判監19年。
 
  主席,我們留意到社會上有意見指香港應仿傚個別海外城市如倫敦,在多個公眾地方常置閉路電視系統以維持整體治安,阻嚇不法份子在這些地方犯案,協助警方偵查罪案,並應付恐怖主義襲擊的威脅。
 
  我們對有關建議持開放態度,但我們同時亦須仔細及謹慎考慮相關的合法目的、必要程度及對私隱的保障。事實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清楚訂明,除非個人資料是為了直接與將會使用該資料的資料使用者的職能或活動有關的合法目的而收集;資料的收集對該目的是必需的或直接與該目的有關的;及就該目的而言,資料屬足夠但不超乎適度,否則不得收集資料。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於今年三月發表了最新修訂的《閉路電視監察及使用航拍機指引》(《指引》),就應否及如何負責任地使用閉路電視提供建議。《指引》訂明,我們在使用閉路電視前應進行私隱影響評估,其中至少需要考慮以下三方面:第一,閉路電視系統的設計及使用在有關情況下是否適當、必須及相稱?第二,是否有其他私隱侵犯程度較低的方法,但同樣達到使用閉路電視系統的目的?第三,根據已制定的政策、控制措施及遵從條例的安排,資料使用者在使用閉路電視時是否已負責任地及具透明度行事?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於二○○二年四月及二○○九年六月曾就在公眾地方裝設閉路電視攝錄機進行討論,有委員亦就所涉及的私隱問題表達關注。
 
  我們會繼續聆聽社會各方面的意見,但我們現時沒有計劃為了維持整體治安而非個別特定目的,在公眾地方永久裝設閉路電視系統。
 
  多謝主席。



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