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法律改革委員會新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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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委任羅德慧為法改會新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一七年六月一日起開始。

  羅德慧任職律師,在銀行及金融服務事宜深具經驗。她會接替將在法改會完成兩個三年任期的林李靜文。

  法改會相信羅德慧在銀行及金融服務方面的專業知識及豐富經驗,以及她在公職服務的經驗,將有助法改會推行法律改革工作。

  身兼法改會主席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感謝林李靜文多年來對法改會的寶貴貢獻。

  在這項新任命後,法改會的成員名單如下︰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主席)
鄧國楨法官
李慧賢
馮庭碩資深大律師
林峰教授
方敏生
彭耀鴻資深大律師
何耀明教授
Christopher Gane教授
梁鎮宇
羅德慧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當然成員)
法律草擬專員(當然成員)



2017年5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