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公開聆訊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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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我感謝審計署就慈善籌款活動的監察進行衡工量值審計,並就多個範疇提出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會全力配合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帳委會)就這個議題展開的聆訊,並積極考慮和跟進審計署和帳委會的建議,以提升慈善籌款活動的透明度和問責程度。
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於二○一三年年底發表了一份有關慈善機構的報告書,就慈善籌款活動的規管提出建議;而審計報告書亦有提及政府因應法改會建議作出的跟進。正如我早前出席帳委會就審計報告書第一章召開的聆訊時指出,法改會建議對香港慈善機構的運作和發展影響深遠,而內容亦與多個政府決策局及部門的職責有關,涉及非常複雜的議題,各決策局和部門須詳細研究和審慎考慮有關建議。民政事務局受指派負責協調相關決策局和部門的意見,以供政府整體考慮如何回應法改會提出的建議。
法改會在二○一三年十二月發表報告後,民政事務局隨即於二○一四年一月展開政府內部諮詢,並於其後召開了兩次跨部門協調會議,討論各決策局和部門的意見。兩次會議的相關文件已於上星期提交帳委會參考,稍後我們可就議員提問作具體回應。概括來說,第一次會議主要就法改會報告書提出的慈善機構規管方向和框架作討論,當中涉及較複雜的建議,包括在不設立單一規管機構的情況下,為慈善機構訂立法定定義和設立慈善機構註冊制度。會議上相關局署各自表達了部門的意見和考慮,整體上認為需要進一步探討,作出決定。
第二次會議則主要因應法改會報告書的建議,與相關執行部門研究在現行規管架構下的短期可行措施。我們主要循三大方向作探討:第一是提高慈善機構和慈善籌款活動的透明度,加強現有「香港政府一站通」的一站式搜尋網頁功能,方便市民搜尋獲批准的慈善籌款活動相關資料;第二是提高慈善籌款活動的問責程度,例如考慮更進一步,在「香港政府一站通」公開獲批准籌款活動的相關財務資料或提供網站連結,方便公眾監察;第三是檢討社會福利署發出的《慈善籌款活動最佳安排參考指引》並鼓勵慈善機構採用,而市民亦可參考該指引以衡量慈善機構舉辦籌款活動的表現,更清楚捐款者的權益。
上述短期措施與審計報告書的建議方向相符。民政事務局會繼續協調各決策局及部門的意見,供政府整體考慮如何回應法改會提出的建議。過程中,我們會參考審計報告書中有關監察慈善機構和慈善籌款活動的建議,以及帳委會的意見。
正如審計報告書指出,政府藉着為監管公眾地方干犯妨擾罪、賭博和販賣而制定的法例,附帶規管部分慈善籌款活動;審計署這次亦檢視了與這些慈善籌款活動相關的牌照管理事宜。我知道負責有關牌照的社會福利署、民政事務總署和食物環境衞生署整體同意審計署的有關建議,並會考慮適當的跟進措施。隨後幾位署長亦會發言。在她們發言後,我們樂意回答委員有關各項建議和跟進措施的提問。
多謝主席。
完
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9時46分
香港時間9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