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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電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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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鈞議員的提問及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邱誠武的書面答覆︰
 
問題:
 
  今年四月六日凌晨,一輛西行電車駛經德輔道中終審法院大樓對出一處彎位時突然出軌,隨即猛烈撞向電車站,繼而全車翻側,引致車上多名乘客受傷。關於電車的行車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涉及電車的交通意外宗數及所引致的傷亡人數,並按意外成因(包括電車車長的駕駛態度/能力欠佳、電車行駛速度太快及電車有機件故障)列出分項數字;
 
(二)運輸署現時有否就電車的行駛速度及每天班次作出任何規定;如有,詳情為何;
 
(三)現時有何恆常機制監察電車的日常運作;
 
(四)鑑於有報道指上述意外事發位置近年曾發生數宗電車出軌意外,當局有否評估該段彎曲路軌的設計是否有問題,以及會否研究改善措施;
 
(五)鑑於香港電車有限公司(電車公司)據報自今年初實施「行車速度監察數據」計劃,行車速度某程度上低於同一車程平均行車速度的車長會被警告甚至被扣減獎金及年終花紅,變相迫車長必須開快車,運輸署事前是否知悉此計劃,以及電車公司的做法有否違規;如有,會否作出懲處;
 
(六)鑑於電車公司容許只持有暫准駕駛執照(P牌)的人士申請電車車長一職,當局有否評估該安排是否恰當;是否知悉現時持P牌的電車車長數目及百分比為何;及
 
(七)是否知悉,現時電車車長的入職培訓時間,與專營巴士及輕鐵車長的培訓時間有何差異;當局會否定期檢討有關的培訓時間及內容是否足夠;最近一次檢討於何時進行?

答覆:
 
主席:
 
  政府十分重視電車服務的營運安全。本年四月六日凌晨,一架電車曾在德輔道中近昃臣道翻側,事故中共有14人受傷。在機電工程署協助下,警方現正全力調查此宗交通事故的起因,暫未有結論。然而,鑑於事件涉及電車服務的營運安全,政府已要求電車公司研究採取預防措施,加強電車服務安全。電車公司已承諾會積極跟進。
 
  就張國鈞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過去五年,涉及電車的交通意外宗數及涉及的傷亡人數載列於附件。運輸署並無這些意外按問題所述意外成因劃分的宗數數目。
 
(二)電車公司須按照憲報刊登的服務詳情表提供電車服務。該服務詳情表訂明電車服務的路線、行車時間表、收費、行車距離、行車時間和該路線使用電車車輛數目。根據現行的服務詳情表,電車公司在星期一至星期六(公眾假期除外)須每日營運約1 700班次,星期日及公眾假期則須每日營運約1 900班次。
 
  至於電車的行駛速度,新一代電車的最高車速為每小時42公里,現時所有電車均已安裝車速記錄器(俗稱「黑盒」),電車公司亦會定期派員利用車速偵測器實地監察車速。電車公司亦有為一些特定的路段訂立電車行駛的安全車速上限——落斜的路段和一般夾口的安全車速上限為每小時20公里、彎路和電車廠範圍的安全車速為每小時15公里、直角路口為每小時八公里,以及自動夾口和進行路軌工程的路段為每小時五公里。今次意外的路段為彎路,故安全車速上限為每小時15公里。電車公司已在培訓電車車長的課程及實地訓練的指導中向車長詳細解釋上述規定,並要求車長嚴格遵守。
 
(三)監察電車日常運作屬運輸署及機電工程署的恆常工作。運輸署會監察電車公司所提供的電車服務是否按照服務詳情表行駛,處理針對電車服務的投訴,並與電車公司跟進改善服務的建議。機電工程署則根據《電車條例》定期派員檢查及測試電車系統的機電設備,包括電力裝置、機械組件、氣動系統及剎車系統等,以確保運作安全。上述兩個部門亦會與電車公司舉行定期會議,商討電車服務的日常運作,維修和保養事宜,以監察和調整電車服務。
 
(四)根據運輸署的記錄,位於德輔道中近昃臣道的一段電車軌道彎位過去五年共發生兩宗電車出軌意外。第一宗意外在去年三月發生,調查結果顯示事故主要肇因乃電車車長不正確使用剎車掣,與該段路軌的設計並無關係。第二宗事故則為發生於本年四月的電車翻側事故。正如上文所述,警方現正進行詳細調查。在調查完成後,我們會因應調查結果作出相應的跟進。運輸署亦會研究是否有需要因應該處的交通情況,考慮設置適當的交通標誌和道路標記,提示包括電車車長在內的道路使用者前面道路有彎位及需開始減速,以加強該處的交通安全。
 
(五)電車公司表示,該公司曾施行車速監察計劃,以電車的平均移動速度衡量車長的駕駛速度,務求令電車保持平均距離,以免在同一時間出現數架電車擠在一起導致班次不均的情況。據了解,電車公司已暫停車速監察計劃,並會充分聽取車長及員工代表的意見後再作檢討。車速監察計劃屬電車公司內部管理事宜,無須政府審批,公司事前並無通知運輸署。運輸署已向電車公司表示關注,並要求該公司日後若重新施行車速監察計劃,應與員工作充分溝通,並事先知會運輸署。
 
(六)及(七)現時,電車車長的入職要求為18歲以上並持有駕駛執照(包括暫准駕駛執照)的人士,而入職車長須無不良紀錄及須通過體檢。據電車公司提供的資料,現時約七成的車長是入職五年或以上,具有豐富的電車駕駛經驗。電車公司多年來一直讓持有暫准駕駛執照者入職為電車車長,目前持有暫准駕駛執照的電車車長只有三名,佔整體車長數目低於百分之一,安排施行多年並無發現不妥,但運輸署會留意此安排是否會對電車的行車安全構成影響。
 
  現時入職車長須接受為期八星期的在職訓練,當中包括兩星期的授課訓練,以了解電車操作、駕駛技巧、相關交通規例等,以及六星期的見習路面訓練,去掌握電車的操作。訓練完畢後還須經評核方可成為電車車長。電車公司會定期檢討電車車長的入職培訓安排,而對上一次的檢討是在去年九月進行,檢討的結果是現行培訓安排適中,可令入職電車車長充分掌握日常運作所需規則,並建立良好的安全意識,電車公司並加強了對安全車速的規限。電車公司會因應今次事故作出檢視,研究是否須在培訓中,進一步加強電車車長的駕駛技術和安全意識。
 
  至於輕鐵和專營巴士車長的培訓方面,輕鐵亦容許持有暫准駕駛執照的人士申請成為輕鐵車長,並參與為期約18星期的車長訓練課程,當中包括約七星期的課堂和車廠訓練及約11星期的駕駛訓練。專營巴士車長則須持有由運輸署發出的有效「公共巴士」或「專利公共巴士」執照,才能駕駛專營巴士。視乎新聘的車長是否已持有上述的駕駛執照,主要的專營巴士公司會為車長提供為期約13至32日不等的訓練課程。雖然電車、輕鐵及專營巴士同屬路面公共交通工具,但其具體駕駛操作及在路面上的運作情況不盡相同,故培訓的具體安排亦因而有異,不宜單以培訓期長短決定孰優孰劣。
 
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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