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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精神病患者的治療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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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向各類精神病患者提供的治療和支援,以及相關公眾教育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i)接受分別由公營和私營醫療機構提供的精神病治療的人次(並按精神病種類列出分項數字),以及(ii)分別有多少名正由公營和私營醫療機構治療的精神病患者懷疑因病發而作出暴力行為,該等案件的數目及其造成的傷亡人數分別為何;

(二)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新增的精神病確診患者的人數及其年齡分布,以及當中被識別為有暴力傾向的人數;

(三)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i)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轄下精神科專科服務處方的精神科藥物的數量及開支金額、門診診所數目及精神科專科醫護人員的數目的增減情況,以及(ii)醫管局和政府向精神病患者提供心理輔導服務的單位及人員的數目分別為何;

(四)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非牟利機構和私營醫療機構分別提供的精神科專科服務的下列資料:(i)處方的精神科藥物的數量及支出、(ii)門診診所數目、(iii)病床數目、(iv)提供心理輔導服務的機構及人員的數目,及(v)精神科專科醫護人員的數目分別為何;

(五)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公營醫療機構和非牟利機構為多少個精神病康復者提供家訪服務;

(六)現時當局識別及援助「隱蔽」精神病患者的政策和該類服務的單位成本為何;

(七)有否研究公營醫療系統內(i)精神科醫生及其他提供心理輔導服務人員對精神病患者的比例,以及(ii)為該等病人提供的精神科藥物及心理輔導服務的有關數據,與其他地方(例如澳洲、日本)如何比較;如有研究,結果為何;及

(八)過去五年,當局就推動公眾認識及預防精神病,以及減少公眾對精神病患者和康復者的歧視所採取的措施,以及所涉人手和開支為何;具體的成效評估指標及未來的改善計劃為何?

答覆:

主席:

  現時,為各類精神病患者提供的治療及支援,以及相關公眾教育工作,主要由食物及衞生局和勞工及福利局負責。我現就問題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下表列出過去五年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接受診治的精神科病人數目(包括住院病人、專科門診診所及日間醫院的病人)及當中被診斷為嚴重精神病患者的病人數目:
 
年度 在醫管局接受診治的精神科病人數目(註) 被診斷為嚴重精神病患者的病人數目(註)
 
二○一二至一三 197 600 45 500
二○一三至一四 208 100 46 500
二○一四至一五 217 400 47 500
二○一五至一六 228 700 48 200
二○一六至一七(臨時數字) 240 900 49 000
註:數字調整至最接近的百位數。
 
  政府沒有備存於私人醫療機構接受精神科治療的人士,以及於醫管局或私營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的精神病患者,懷疑因病發而作出暴力行為的統計數字。

(二)下表列出過去五年醫管局精神科專科門診的新症數目:
 
年度 新症數目(註)
二○一二至一三 47 200
二○一三至一四 47 500
二○一四至一五 48 000
二○一五至一六 48 500
二○一六至一七(臨時數字) 48 800
註:數字調整至最接近的百位數。

  政府沒有備存上述醫管局精神科新症數字中被識別為有暴力傾向的病人數字,也沒有備存全港每年新增的精神病患者的統計資料。

(三)及(四)醫管局的精神科專科以跨專業的模式,由包括精神科醫生、精神科護士、臨床心理學家及職業治療師在內的團隊,根據病患者病情的嚴重程度及臨床需要,提供一系列適切的治療和跟進,包括住院、專科門診、日間復康訓練及社區支援服務等。

  下表列出過去五年,醫管局轄下精神科專科門診數目及於精神科工作的精神科醫生、精神科護士、臨床心理學家和職業治療師的人數:
 
年度 門診數目 精神科醫生(註四) 精神科護士(註五及六) 專職醫療人員
臨床心理學家 職業治療師
二○一二至一三(註一) 17 332 2 296 65 218
二○一三至一四(註一) 18(註三) 335 2 375 71 227
二○一四至一五(註一) 18 333 2 442 77 236
二○一五至一六(註一) 18 344 2 472 82 245
二○一六至一七(註二) 18 356 2 473 89 256
註一:截至報告年度的三月三十一日。
註二:截至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註三:位於北大嶼山醫院的精神科專科門診於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投入服務。
註四:精神科醫生指所有在精神科專科工作的醫生,實習醫生除外。
註五:精神科護士包括所有在精神科醫院(即葵涌醫院、青山醫院和小欖醫院)工作的護士、在其他非精神科醫院精神科工作的護士,以及在精神科工作的所有其他護士。
註六:包括精神科社康護士。 

  除上述醫療專業人員外,社會福利署(社署)亦於醫管局轄下的精神科醫院及專科門診診所派駐醫務社工,為精神病患者及精神病康復者提供適時的心理社會輔導,以及經濟和住屋等援助,協助他們處理或解決因精神病而引起的情緒、生活及家庭問題,幫助他們康復及重新融入社會。過去五年,社署精神科醫務社工的人數為243名。

  下表列出過去五年,醫管局處方精神科藥物的開支:
 
年度 精神科藥物開支(百萬元)
二○一二至一三 428
二○一三至一四 423
二○一四至一五 410
二○一五至一六 464
二○一六至一七(臨時數字) 506
 
  另一方面,社署透過資助11間非政府機構,在全港各區設立24間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透過社工及精神科護士等專業人員,為精神病康復者、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其家人及照顧者提供一站式、以地區為本的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及社會康復服務,當中包括個案輔導服務、外展服務、轉介有需要的個案至醫管局接受臨床評估及精神科治療。

  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下,營辦機構可靈活調配資源及安排適當人手。根據社署的估計人手編制,下表列出過去五年,綜合社區中心的社工及精神科護士的數目:
 
年度
 
24間綜合社區中心(根據估計人手編制)
社工數目 精神科護士數目
二○一二至一三 288 43
二○一三至一四 317 43
二○一四至一五 339 43
二○一五至一六 363 43
二○一六至一七 363 43
 
  政府沒有備存非牟利機構和私營醫療機構處方的精神科藥物的數量及支出、門診診所數目、病床數目、以及精神科專科醫護人員的統計資料,也沒有備存私營醫療機構提供心理輔導服務的機構及人員的統計數字。

(五)及(六)綜合社區中心會為有精神健康問題或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包括有精神健康問題的「隱蔽」精神病患者)提供外展支援服務。過去五年,綜合社區中心每年平均提供約62 000次外展探訪。

  現時,綜合社區中心或社會工作者可將個案轉介到醫管局各聯網的社區精神科作跟進。醫管局社區精神科跨專業團隊會根據病人病情的嚴重程度及需要,為患者提供適切的住院、門診、日間復康訓練及社區支援服務。此外,專業團體亦會與社署緊密合作,並按需要安排聯合探訪,從而為患者提供具協調性及個人化的社區支援。

  下表列出過去五年,接受由醫管局提供的精神科外展服務人次數字:
 
年度 接受醫管局精神科外展服務人次(註)
二○一二至一三 238 800
二○一三至一四 260 100
二○一四至一五 280 100
二○一五至一六 282 700
二○一六至一七(臨時數字) 290 000
註:數字調整至最接近的百位數。

  由於負責識別及援助「隱蔽」精神病患者工作屬相關機構的恆常工作,我們未能獨立計算有關工作涉及的人手和開支。

(七)醫管局的精神科專科以跨專業的模式(包括精神科醫生、精神科護士、臨床心理學家、醫務社工及職業治療師),根據病患者病情的嚴重程度及臨床需要,提供一系列適切的治療和跟進,包括住院、專科門診、日間復康訓練及社區支援服務等。由於精神科團隊也會支援其他相關服務(例如精神科急症室會診、精神健康專線等),我們沒有備存相關醫護人員對精神病患者的比例。

(八)衞生署一直採取以人生歷程和環境為本的方式,透過各項服務,例如家庭健康服務、學生健康服務、長者健康服務、基層醫療統籌處、中央健康教育組等,向不同年齡群組的市民進行教育和宣傳工作來提高公眾意識,從而促進心理健康。

  為提高公眾對心理健康推廣的參與及對精神健康的知識和了解,衞生署在二○一六年一月展開了為期三年、全港性的「好心情@HK」心理健康推廣計劃。透過一連串大眾媒體廣告、宣傳活動和社區活動,向不同階層的市民推廣精神健康,以及進行有關常見精神健康問題的教育,使他們能將計劃的三大元素:「與人分享」、「正面思維」及「享受生活」融入日常生活當中,從而提升心理健康,並於有需要時,願意向專業人士求助。同時,增加公眾對精神健康問題的了解,有助減少歧視的情況。

  衞生署為「好心情@HK」計劃於二○一五至一六、二○一六至一七及二○一七至一八三個財政年度共預留三千萬元撥款。署方已調配現有人手,以推行計劃。衞生署亦已委託本港一所大學於計劃前和計劃後進行調查,以監察公眾對心理健康和常見精神健康問題的知識、態度與行為的改變,以及評估此計劃的效益。政府會根據計劃評估結果,為推廣精神健康制訂未來路向。

  另外,營辦綜合社區中心服務的非政府機構需要舉辦社區公眾教育活動,以增加公眾人士對精神病康復者的了解及正面認識。

  由於部分推廣工作屬於相關政策局/部門的恆常工作,我們未能獨立計算有關工作涉及的人手和開支。

  政府會適時檢視各項精神健康推廣工作的成效,並按照檢視結果,制訂各項工作的未來路向。
 
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