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地區青少年發展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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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自二○○五年起,社會福利署每年獲經常撥款,透過各區的福利辦事處,推行地區青少年發展資助計劃(資助計劃),以照顧區內24歲或以下弱勢社群兒童及青少年的發展需要。資助計劃的部分撥款用於推行地區計劃及支付有關的活動開支,其餘撥款則會按個別貧困兒童及青少年的發展需要,以現金援助的形式分發予他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二○一七至二○一八財政年度,資助計劃下用於非政府機構推行地區計劃的開支預算,以及有關機構的名稱及其獲批的資助額(按地區列出分項數字);及

(二)有否打算逐步停止推行資助計劃;如有,時間表及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耀忠議員的問題,我現綜合答覆如下:

  社會福利署(社署)自二○○五至○六年度起,透過各地區福利辦事處推行「地區青少年發展資助計劃」(資助計劃),以照顧區內24歲或以下弱勢社群兒童及青少年的成長需要。因應資源調配安排,社署自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起已沒有在資助計劃下撥款予非政府機構推行地區計劃,而資助計劃現時集中為個別貧困兒童及青少年的發展提供現金援助,以滿足他們的成長需要。

  與此同時,社署自二○一五年起透過攜手扶弱基金提供兩億元配對資金(專款),鼓勵商界與非政府機構及學校合作,推行更多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以協助主要來自基層家庭中、小學生的全人發展,而這些項目在性質上與上述資助計劃下的地區計劃相似。社署分別在二○一五年一月及十二月推出首兩輪專款申請,至今已批出共149個課餘學習及支援項目,涉及約1億1,700萬元的配對資金,惠及超過六萬名中、小學生。這些項目在商業機構的捐助及基金配對下,整體資助總額超過2億3,000萬元。第三輪專款申請於二○一七年三月底截止,社署現正審批收到的約50項申請。

  社署會繼續檢視資助計劃的成效,以及該計劃與政府其他措施之間的協調,以確保資源用得其所,為弱勢社群兒童及青少年提供適切的支援。



2017年4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