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任行政長官捐贈競選經費餘額予慈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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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四月二十四日)表示,她已把六百多萬元的競選經費餘額和物資捐贈本港七間慈善機構,希望幫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士。

  林鄭月娥表示,她的競選工作得到各界人士大力支持及捐助,共籌得經費約一千八百七十萬元。經核算後,競選工作總開支約為一千二百六十萬元,經費盈餘約六百一十萬元。

  基於取諸社會、用諸社會的原則,林鄭月娥已向下列六個依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小型非政府慈善機構捐贈競選經費餘額,每間機構一百萬元:

1. 協青社--致力協助高危青年成為正向青年,透過主動接觸他們,協助他們尋找自我,重建自尊和自信;並為他們建構發展平台,支持他們成長自立。

2. 露宿者行動委員會有限公司--為露宿者提供探訪、送飯及轉介服務。

3. 陳校長免費補習天地有限公司--招募義務導師,免費為家境貧困的青少年提供一對一補習服務,讓他們得到公平的學習機會。

4. 寶血兒童村--為三歲至十八歲因家庭問題而得不到適當照顧的女童,提供家庭模式的照顧服務。

5. 安徒生會有限公司--為兒童及青少年提供社會服務、講故事培訓及創意親子遊戲活動等,協助他們與知識型社會接軌。

6. 奮進(青少年發展)有限公司--推行由警務人員創立的「奮進行動」,為邊緣青年提供運動和相關活動,讓他們積極面對人生,從而協助打擊罪案和防止青少年犯罪。

  此外,林鄭月娥亦把十三萬元競選經費餘額以及競選辦公室的一批傢俬及電器用品,贈予救世軍港澳軍區,希望物盡其用,體現環保精神。

  林鄭月娥說:「這些機構及其義工多年來為弱勢社群及青少年提供支援及服務,令人欽佩。我十分支持他們的工作,希望這些捐款能協助他們進一步推展機構的服務,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適切照顧。」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第37條的規定,林鄭月娥已於今日向選舉事務處呈交選舉開支及接受選舉捐贈之申報書及聲明書。



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