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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發布二○一五年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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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公布二○一五年香港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

  環保署每年均會編制本港的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估算從發電廠、船舶、車輛、飛機和其他污染源排放的六種主要空氣污染物的全年排放量。這六種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微細懸浮粒子、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一氧化碳。

  二○一五年,本港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為19 540公噸二氧化硫、91 700公噸氮氧化物、5 430公噸可吸入懸浮粒子、4 300公噸微細懸浮粒子、26 610公噸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及58 150公噸一氧化碳。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及微細懸浮粒子的排放量較二○一四年減少5%至38%不等,主要是由於實施了多項新增及持續推行的措施,管制船舶、發電廠和車輛的空氣污染物排放。至於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一氧化碳的排放量則與二○一四年相若。

  二○一五年排放清單的詳細數據及相關報告已上載環保署網頁: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data/emission_inve.html
 
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