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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宣布二○一九年四月一日撤回26吉赫頻帶內頻率指配以供5G服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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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公布工作計劃,以提供24.25 – 27.5吉赫頻帶(26吉赫頻帶)內的頻譜,作為首批在香港用以提供第五代流動服務(5G服務)的部分頻譜後,通訊局今日(四月十八日)行使《電訊條例》(第106章)第32G(1)及第32H(3)條所賦予的權力,向兩名傳送者牌照持有人(即SmarTone Communications Limited及和記電話有限公司)送達通知,知會該等持牌人,指配予他們的26吉赫頻帶內的頻率將於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被撤回。

  根據《電訊條例》第32G條,通訊局有法定責任促進頻譜作為香港稀有公眾資源的有效率使用。《電訊條例》第32H條授權通訊局指配無線電頻率,以及更改或撤回頻率,惟通訊局必須給予頻率受配人合理的通知期。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發言人表示:「為了讓香港作好準備,能於二○二○年左右甚或更早推出5G服務,我們有需要撤回26吉赫頻帶內的頻率指配安排。」

  發言人續說:「國際電信聯盟已在24.25 - 86吉赫頻率範圍內選定頻譜,並將在二○一九年十一月舉行的下一屆世界無線電通信大會上商討5G服務的全球性頻譜編配事宜。在這個頻率範圍內,26吉赫頻帶屬最低頻帶,正獲不少其他地方的經濟體系積極考慮用以開展5G服務。鑑於兩名傳送者牌照持有人現正使用26吉赫頻帶內的部分頻率在香港操作固定鏈路,通訊局認為應根據《電訊條例》第32G(1)及第32H條撤回該等頻率。」

  根據前電訊管理局局長於二○○八年一月發出的《更改或撤回頻譜指配安排的最短通知期》聲明,通訊局認為,在目前情況下,應預早約兩年通知有關傳送者牌照持有人其頻率將被撤回,換言之,26吉赫頻帶內的有關頻率將於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被撤回。

  為使受影響的持牌人能繼續操作現有的固定鏈路,通訊局準備另行指配其他頻帶內的頻率予有關持牌人,以作替代。通訊辦會就此事緊密地與有關持牌人跟進,並在通知期屆滿前落實頻率遷移的安排。

  通訊局根據《電訊條例》第32H條就撤回指配予兩名傳送者牌照持有人的26吉赫頻帶內的頻率而發出的通知,今日刊載於通訊局網站:
www.coms-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en/upload/399/HTCL_26GHz_Band_Notice.pdf(只提供英文版本)及
www.coms-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en/upload/400/SCL_26%20GHz_Band_Notice.pdf(只提供英文版本)。
 
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5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