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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協承建商、分判商及運輸公司因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罪成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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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房屋協會(房協)建築工程承建商、分判商和運輸公司因非法棄置建築廢物,今日(四月十二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共80,000元。

  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去年六月接獲市民舉報,指有人於天水圍嘉湖山莊毗鄰位置非法棄置建築廢物。環保署調查發現涉事地點擺放有多塊大型廢石屎躉,經追查後證實是由房協於深水埗一個建築地盤的拆卸工程所產生。環保署其後按《廢物處置條例》分別檢控涉案的承建商、分判商及運輸公司。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士於公眾地方、官地或未獲土地擁有人的許可而擺放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如持續違法,可每天另處罰款一萬元。

  發言人提醒建築業及運輸業界人士,必須採取一切適當措施,按法例要求妥善處置建築廢物,切勿非法棄置,否則可被檢控。
 
2017年4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