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嚴厲打擊非法進口廢電路板等有害電子廢物(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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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家入口商分別從孟加拉及斯里蘭卡非法進口屬有害電子廢物的廢印刷電路板,報稱在本港進行買賣或經本港轉運到內地,今日(四月十一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共被判罰款一萬五千元。

  去年九月,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兩個進口貨櫃,櫃內均載有大量廢印刷電路板。該兩個貨櫃即時被退回至來源地,環保署亦就有關退運通知外地相關的執法機構。截獲的有害電子廢物市值約共二十二萬元。

  環保署發言人重申,廢印刷電路板屬有害電子廢物,含多種重金屬(如水銀、鉛及鎳)和其他有毒化學物質,如不妥善處理會損害環境及公眾健康。環保署按照《廢物處置條例》嚴格監管有害廢物的進出口,並一直着力打撃有害廢物非法進口本港,所有被截獲的貨櫃均會根據國際慣例退回來源地,並對涉案人士作出檢控。

  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口商,切勿非法進口有害電子廢物作任何用途(包括進口在本港買賣或經香港轉口)。根據《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士未獲有效許可證而進口或出口有害電子廢物,即屬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重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2017年4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3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