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電動車首次登記稅寬免四月一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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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於二○一七年四月一日起實施新的電動車首次登記稅機制,至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

  不同類別的電動車新首次登記稅寬免安排如下:

(一)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的寬免額會以97,500元為上限;及
(二)電動商用車(包括貨車、巴士、小巴、的士和特別用途車輛)、電動電單車和電動機動三輪車的首次登記稅會全數豁免。

  政府會實施一次性的安排,於今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香港時間)前,買家已於本地註冊分銷商訂購或其車主已安排付運本港的電動私家車,即使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後才作首次登記,仍可繼續獲得全數豁免首次登記稅。

  環境局發言人今日(三月三十日)表示:「要符合以上一次性安排的資格,買家須在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一時(香港時間)前,已就該電動私家車與本地註冊分銷商訂立銷售協議/合約及/或購買訂單,並已向該本地註冊分銷商繳付全數購買金額或不可退還的訂金或付款。」

  發言人補充,電動私家車車主或有關本地註冊分銷商須在辦理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時,向運輸署一併提交豁免首次登記稅的申請。運輸署接獲申請後,會先核實該電動私家車申請全數豁免首次登記稅的資格。如全數豁免首次登記稅的申請獲批准,該電動私家車作首次登記時無需繳交首次登記稅。

  有關在一次性安排下全數豁免電動私家車首次登記稅的申請詳情,包括申請程序和所需證明文件等,已上載至以下運輸署網頁:www.td.gov.hk/tc/public_services/licences_and_permits/vehicle_first_registration/frt_concession_for_electric_vehicles/index.html

  如有查詢,請致電1823或運輸署香港牌照事務處(電話:2804 2634)。

  在新的電動車首次登記稅寬免機制於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屆滿前,政府會按照電動車的最新的技術發展、市場環境和其他相關交通因素,檢討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寬免安排,以確保有關政策有效執行和公帑用得其所。



2017年3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