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海水化淡廠海底進水和排水設施建造工程獲批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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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經考慮收到的反對意見後,批准於大廟灣約2.24公頃的前濱及海床範圍內進行填海工程,以建造擬議將軍澳海水化淡廠的海底進水和排水設施。有關公告於今日(三月二十四日)刊憲(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72112/cgn201721121490.pdf)。

  有關工程包括採用無須掘坑的建造方法,建造長約250米的海底進水管道和長約350米的海底排水管道;建造進水口和排水口擴散器(涉及小規模挖掘海床);以及在海底進水和排水管道的末段設置臨時施工區,以便建造進水口和排水口擴散器。

  進水和排水設施是擬議將軍澳海水化淡廠的重要部分,該廠將提供不受氣候變化影響的另一策略性水資源,以保障香港的供水安全。

  上述批准公告連同有關圖則已張貼在工程地點附近,市民亦可於下列地點/網址查閱相關公告及圖則︰

* 地政總署測繪處(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3樓)(亦可於該處訂購圖則);

* 西貢民政事務處西貢民政諮詢中心(新界將軍澳坑口培成路38號西貢將軍澳政府綜合大樓地下);及

* 地政總署網頁(www.landsd.gov.hk)政府公告一欄內。

  任何人如認為自己擁有在該前濱及海床或其上的權益、權利或地役權會受到上述填海工程的損害性影響,可於二○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或之前向地政總署署長提交補償申索書,地址為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20樓。



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00分